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
一、招标条件
文化氛围建设(三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入口景观石、北入口展墙、休息区(S 型廊架)、文化长廊、书笺造型雕塑、花池(两侧斜坡造型);新建中心雕塑及区域内原始地面改造;升旗台瓷砖拆除及翻新以及电气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化氛围建设(三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化氛围建设(三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外省企业需提供在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9、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 (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1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到2023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套, 售后不退(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项目监督人:某部纪检部门罗先生
监督电话:029-38992024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陕西省三原县
联 系 人:徐超
电 话:029-3899203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 系 人:高璐
电话:029-68539602
电子邮件:2272702472@qq.com
本级采购管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029-38992009,公开征集本项目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