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4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fs-g-2024-203
预算金额247.5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591-280599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秀鸿0591-833933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 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4-203
项目名称: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7.509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7.5097万元
采购需求:(一)合同包一数据安全与应急响应综合服务:针对采购人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 项目提供数据安全与应急响应综合服务,服务范围应覆盖系统保障清单中的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内容应包
括API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安全应急演练、合规保障服务和重保安全运营人 员驻场。(二)合同包二风险管控与安全能力提升服务:1.资产底账梳理服务(项号1)通过开展资产梳理 工作,明确采购人资产状况,对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和优化,实现“底数清、无死角”的成效。全面开展网络 业务资产与攻击面管理工作,采用自动化工具对IP地址、设备厂商、操作系统、端口服务、应用、数据 库、中间件及服务版本等资产指纹信息进行深度扫描与识别。(三)合同包三网站业务主被动监测服
务:对2024年度网络与数据安全服务项目提供安全设备租赁服务,包括漏洞扫描设备及网站安全监 测。1.漏洞扫描设备(项号1)(1)1U机架式设备,CPU一颗4核4线程,≥6千兆电口,≥4千兆光口,≥1个扩 展槽。(项号2)(2)支持扫描常见操作系统;支持识别ios、android移动端操作系统;支持扫描国产操作系 统。(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10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3.1.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或承诺函,是指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
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函,是指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
采购活动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9)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
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 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如
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
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1日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
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
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
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
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林灵冰、陈云/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游莲钦、
吴国泷/0591-83393301)。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数据科技园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1-2805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 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黄 丽 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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