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2024]7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亳自然资规告字[2024]7号)
亳自然资规告字[2024]7号      2024年03月29日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42 宗地总面积:  61904.4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汤王大道以东、光明路南侧、希夷大道以西、芍花路以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6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58809.24
 其他商服用地  3095.2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1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3823BA0530
起始价:  2072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出让年限:商业40年 住宅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17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29日2024年04月17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4年04月22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4月17日17:30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只有一家则以挂牌方式出让。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26日17:00。 挂牌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10:00止,拍卖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10:00,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其他: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包含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残余价为130.53万元)。 (二)该出让宗地含部分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人防工程),不含北邻商业地块的出入口和消防通道1428.7平方米(合2.14亩)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该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亳政办秘〔2022〕22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建筑节能降碳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亳政办〔2022〕13号)文件要求,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四)该出让宗地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文件要求,上述出让宗地内竞得人需按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民政部门;需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属地卫生健康部门。 (五)该出让宗地建筑面积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计算,规划设计的住宅楼阳台应统一封闭设计,且阳台封闭时,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规划设计时应落实《亳州市住宅品质提升系列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六)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推行“交房即发证”。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七)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八)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九)鉴于周边现状及相邻小区情况,竞得人要保障北邻商业地块使用权人的通行权,同时在项目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保留现状围墙。 (十)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账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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