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11月29日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询价书询价公告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粉尘仪净烟气湿度仪净烟气流量净烟气温度数采仪净烟气CEMS分析仪表净烟气压力仪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净烟气CEMS小室相关测量设备技术文件资料仪表设备配件系统配套辅助设备净烟气CEMS设备预防性维护就地设备CEMS小屋维护保养定期巡检各分析仪试验技术档案设备维护设备的故障报警信息NOX转换器烟尘仪采样喷嘴PLC控制单元取样管线升级设备的更换维护材料校准仪器校验远程监视检查系统检修系统备品配件取样探头滤芯阻水器氧电池温控器冷凝器玻璃冷腔蠕动泵取样泵电磁阀流量计吹扫电动阀电动调节阀控制元件风机过滤器控制阀吹扫过滤器温湿度流压仪温度仪压力变送器接头接口软硬管线缆标气在线设备气瓶联网通讯费系统自动监测仪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仪表量程仪表柜端子排运维远程监视员日常巡检设备环境卫生设备巡检排查处理预防维护运行维护人工检测烟气检测设备维修连续监测监测站房监控仪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工程维保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包括:#5、#6两台机组的净烟气CEMS分析仪、净烟气粉尘仪、净烟气湿度仪、净烟气流量、净烟气温度、净烟气压力和数采仪等仪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CEMS分析仪、湿度仪、数采仪分别布置于#5、6机组净烟气CEMS小室内,其它相关测量设备分别安装在#5、6炉净烟气烟道。
二、报价须知
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3011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11-29 10:00:39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2-02 10:00:39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11-29 10:00:41 至 2022-12-01 10:00:39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_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 | F0101013 |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_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 | 1.000 | EA | 每一个 | 2023-12-31 | 2023-12-31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张树平 | 询价单位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1111111 | 传真 | |
邮编 | 3339784107@qq.com | ||
手机 | 15544551983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询价文件.doc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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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文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熊
华育
一!
1
CHINAHUANENG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第一章采购公告2目录
采购人 | :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2年11月 |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5.采购文件的构成54.现场踏勘53.询价费用52.定义51.适用范围5
12.采购有效期811.响应保证金710.报价货币79.报价78.语言和计量单位77.编制基本要求6
18.确定成交供应商917.评审方法916.开启响应文件915.询价小组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8
一、总则11第三章评审办法11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021.签订合同920.成交通知919.采购结果公告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第五章采购需求1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三、评审程序11二、评审方法11
第一章采购公告五、偏差表17四、技术部分16三、商务部分14二、报价部分13一、授权委托书12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两年。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详见《采购需求》。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包括:#5、#6两台机组的净烟气CEMS分析仪、净烟气粉尘仪、净烟气湿度仪、净烟气流量、净烟气温度、净烟气压力和数采仪等仪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CEMS分析仪、湿度仪、数采仪分别布置于#5、6机组净烟气CEMS小室内,其它相关测量设备分别安装在#5、6炉净烟气烟道。项目介绍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询价公告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二、报价须知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基本信息3.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3.2.4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3.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2.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5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或CEMS运维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运维范围的关键内容页等)。2.1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采购方案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 | 采购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火电 |
工程项目编号 | 详见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 工程项目名称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六、联系人信息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需求信息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报价开始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答疑/澄清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联系人(采购人) | 于先生 | 询价单位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33-73222145 | 传真 | 0533-7322145 |
邮编 | 255414 | yujm001@126.com | |
手机 | /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七、附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邮 编:255414电 话:0533-7322145 15550316509电子邮箱:yujm001@126.com联 系 人:于先生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采购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电 话:15544551983电子邮箱:3339784107@QQ.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
4.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R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R有,服务费收取标准:1.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依据以上标准计算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不满500元,暂不收取服务费。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供应商在网站注册信息中的地址邮寄,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有关注册信息。3.缴纳形式:银行电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采购代理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联 行 号:301100000023采购代理的账户:6550010113658电汇时请备注注明: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服务费。注:在电商平台结果公告发出3日内,请根据招标代理发送的缴费通知函服务费金额汇入以上账号,且将汇款凭证及电子版(可复制)收件地址信息发送至邮箱3339784107@QQ.com ,成交通知书与缴费通知函同时发送至贵单位邮箱,请贵单位在收到邮件后,根据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和联系人办理签署合同事宜。合同的签署时需提供由采购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R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R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R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R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无 |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定义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适用范围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现场踏勘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询价费用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采购文件的构成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7.编制基本要求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语言和计量单位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报价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0.报价货币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响应保证金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采购有效期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5.询价小组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7.评审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6.开启响应文件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成交通知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确定成交供应商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签订合同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评审原则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评审依据一、总则第三章评审办法
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三、评审程序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二、评审方法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详细评审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评审报告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甲方: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1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2月签订地点:华能辛店电厂乙方: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甲方和乙方履行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且合同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3合同有效期2.2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传真。2.1询价文件、响应文件;2合同依据乙方:
5.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2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见《技术协议》。4.1工作内容: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包括:#5、#6两台机组的净烟气CEMS分析仪、净烟气粉尘仪、净烟气湿度仪、净烟气流量、净烟气温度、净烟气压力和数采仪等仪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CEMS分析仪、湿度仪、数采仪分别布置于#5、6机组净烟气CEMS小室内,其它相关测量设备分别安装在#5、6炉净烟气烟道。运维目标:确保净烟气CEMS设备的连续稳定运行,测量数据真实、有效,符合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及环保数据达标率、排放率要求。4合同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
6.1.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6.1甲方责任6双方责任项目验收合格,每年办理结算。乙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保持不含税价款不变,按照新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调整合同价格。5.2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合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增值税,税额元,不含税总价元。如果国家出台新的税务政策,按照新政策中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调整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中包含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为合同总价的2%。
6.2.3完成技术协议约定的所有工作。6.2.2对委托范围内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6.2.1按照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的标准、规程、规范、甲方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严格掌握标准。6.2乙方责任6.1.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6.1.2甲方应有专人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
8.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报告成品满足批复需要。8技术文件资料7.2甲方应对乙方完成的技术成果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将其应用于与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之外的工作(甲方将乙方的技术成果用于评审或审查的情况除外)。7.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予以保密。除非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公开此类文件和资料,也不能将其应用于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之外的工作。7保密6.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为本项目的文件以及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不可抗力9.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环保事件或带来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并扣罚工程款500-2000元/次。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不能在0.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扣罚工程款500.00元/次。9.1工程维保过程中质量验收不合格须返工时,每发生一次,扣罚工程款500.00元,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违约责任8.2乙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应符合《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规范。
12合同份数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11争议与仲裁10.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0.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0.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本页以下无正文)13.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2本合同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文本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签署页除外)或者图形,除经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13.1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13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 方单位名称:(章)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淄博市临淄区邮 编: 255414电 话: 0533-7322144开户 银行: 建行淄博市临淄区支行帐 户: 37001636542050001895 税 号: 913703057609538082签字 日期: 2022年 月 日 | 乙 方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开户 银行: 帐 户: 签字 日期: 2022年 月 日 |
项目技术规范书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第五章采购需求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提出了在巡检、维护保养、系统检修、校准校验及材料备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总则2022.11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1.7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运维技术队伍,运维人员须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上岗证。供应商须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常驻临淄或电厂,便于CEMS仪表运维工作正常开展。1.6本项目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最新国家标准。如果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或省市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解决。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开始运维的这段时间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采购、供应双方共同商定。1.4只有采购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合同谈判应以本规范为蓝本,并列入采购人认可的技术偏差。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规范应作为合同的一个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也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3供应商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对运维质量负责,保证运维后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保障环保排放安全。1.2本技术规范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或省市有关环保标准的优质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上述仪表设备及其附属系统均属于供应商的运维范围。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包括:#5、#6两台机组的净烟气CEMS分析仪、净烟气粉尘仪、净烟气湿度仪、净烟气流量、净烟气温度、净烟气压力和数采仪等仪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CEMS分析仪、湿度仪、数采仪分别布置于#5、6机组净烟气CEMS小室内,其它相关测量设备分别安装在#5、6炉净烟气烟道。2.项目概况及范围1.9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8供应商应保证所运维仪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每台机组自备同类型净烟气CEMS分析仪表1台作为应急情况下的备用。
序号 | 仪表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1 | CEMS分析仪 | EL3020 | ABB | 台 | 2 |
2 | 烟气粉尘仪 | CEIDR820-S | 杜拉格 | 台 | 2 |
3 | 烟气湿度仪 | HMS-1000、MODEL2061 | 青岛科迪博、北京雪迪龙 | 台 | 2 |
4 | 烟气温度 | PT100 | 无锡佰莱 | 台 | 2 |
5 | 烟气流量 | TOP-\3051CDOA22A1AB4DF | 北京必达拓普 | 台 | 2 |
6 | 烟气压力 | YB-3021 | 北京中电兴业 | 台 | 2 |
7 | 数采仪 | C&M3600E | 江苏三希 | 台 | 2 |
8 | 系统配套辅助设备 | 套 | 2 |
3.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3.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供应商至少应遵循下列标准,但不限于此,所有采用的标准均应为当前颁布的最新现行标准。本项目执行的标准与国家或省市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3.规范和标准运维期限:两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运维目标:确保净烟气CEMS设备的连续稳定运行,测量数据真实、有效,符合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及环保数据达标率、排放率要求。
3.8《淄博市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管理规范》3.7《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办法》(试行)(淄环发[2007]52号)3.6《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3.5《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37/T4011-2020)3.4《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17)3.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
4.5预防性维护:负责保持就地设备及CEMS小屋环境、设备的清洁、整齐,排查、处理可能引起仪表设备故障的隐患。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预防性维护时,须做好相关记录,此处未提及的维护内容,参照相关仪器说明书要求执行。采购人开停机期间,运维人员应到位,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仪表设备缺陷。4.4维护保养:按照运维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耗材的污染损耗情况,各易损件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每周定期进行清洗、更换和消缺。每次保养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应对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每次维护保养必须填写设备保养记录,提供给采购人作为上级部门检查维护的依据。4.3定期巡检:日常巡检应每天至少一次,每次巡检须消除巡检中发现的缺陷,清理和保持设备环境卫生,并填写设备巡检记录。巡检结果应有记录并归档,包括检查项目、被检项目运行状态、消缺状况等内容,日常巡检规程应包含该系统(包括系统辅助设备和各主要部件)运行状况、工作状况、各分析仪的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4.2运维职责:供应商承担委托责任,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保证采购人监测数据准确率及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达到99%以上。供应商设专人负责制,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环保标准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等制度,及时向采购人汇报仪器严重故障的情况;运行中按规定对设备定期进行校验(准)、维护,CEMS表校验、校准工作按环保部门要求执行,确保指示准确、稳定并做好校验记录,提供给采购人校验报告。4.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与试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若国家或省、市有关环保机构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4.运维工作要求
4.9技术档案:供应商提出的设备维护合理化建议,应符合国家或省市环保要求并得到认可后负责实施。供应商应实时收集设备的故障报警信息,并上报相关的系统分析报告。上表未包含的仪表设备配件(如:NOX转换器、烟尘仪采样喷嘴等)故障时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供应商负责更换。在烟尘仪(含PLC控制单元)、CEMS分析仪表、数采仪整体故障且无法修复,以及取样管线故障时,由采购人负责升级改造或更换,供应商予以协助配合,并通过环保备案或验收。4.8维护材料:仪表设备发生故障后,下表中维护材料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更换:4.7校准、校验:供应商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周期(CEMS分析仪每周1次、烟尘仪每月1次)对CEMS表计进行校准;在规定的周期外,若采购人有要求进行CEMS表计校准或检查,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CEMS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应按照HJ75要求,采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准确度应符合HJ75技术规范有关要求。4.6系统检修:若监测仪器进行了维修或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维之前供应商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对比监测和校验,检测和校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设备维修后,应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验记录。遇到机组停机消缺或检修时,供应商应同步对所运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并做好记录。
序号 | 设备系统 | 备品配件 |
1 | CEMS分析仪表 | 取样探头、滤芯 |
1 | CEMS分析仪表 | 阻水器 |
1 | CEMS分析仪表 | 氧电池 |
1 | CEMS分析仪表 | 温控器 |
1 | CEMS分析仪表 | 冷凝器 |
1 | CEMS分析仪表 | 玻璃冷腔 |
1 | CEMS分析仪表 | 蠕动泵 |
1 | CEMS分析仪表 | 取样泵 |
1 | CEMS分析仪表 | 反吹电磁阀 |
1 | CEMS分析仪表 | 三通电磁阀 |
1 | CEMS分析仪表 | 浮子流量计 |
2 | 烟尘仪 | 吹扫电动阀 |
2 | 烟尘仪 | 电动调节阀 |
2 | 烟尘仪 | 电动阀控制元件 |
2 | 烟尘仪 | 风机过滤器 |
2 | 烟尘仪 | 吹扫控制阀 |
2 | 烟尘仪 | 吹扫过滤器 |
3 | 温湿度流压仪表 | 温度仪、湿度仪、流量计、压力变送器 |
4 | 仪表附属系统 | 适配接头、接口、软硬管、线缆、标气等 |
4.15采购人负责对在线设备的季度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采购人根据季度在线比对监测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4.14校准(验)用标气(SO2、NOX、O2、N2及气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确保标气在保质期内使用,数采仪故障维修、联网通讯费由供应商负责,环保监控故障时由供应商负责联系责任单位进行处理。4.13设备小缺陷必须2小时内消除,中等缺陷必须4小时内消除,大缺陷(如取样管缺陷等)消除时间不超过12小时。设备发生重大故障且24小时内无法处理好时,供应商须进行人工检测,并提供人工烟气检测报告。4.12发现CEMS运行出现问题或接到采购人运行异常、上级检查的通知,运行维护人员必须在0.5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工作;系统自动监测仪器造成中断,停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CEMS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在1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标记。4.11更换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环保要求的规定,如:具有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仪表量程、单位、校准功能及精度要求等。4.10CEMS系统送到DCS的信号以CEMS小室内仪表柜端子排为界,CEMS系统到CEMS仪表柜端子排由供应商负责,端子排到DCS由采购人负责。
5.责任界定运维项目和内容清单(包含,但不限于)4.18本规范未提及的运维事项,但国家或省市标准中有明确要求或规定的,供应商亦需执行。4.17供应商在工作中应主动接受采购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向采购人提供建议,对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或疑问须及时做出明确响应或解答。4.16因环保政策变化或仪表设备超出使用寿命且无法正常运行的,由采购人负责更新或升级相关设备,并负责通过环保验收,供应商对相关工作予以协助。
序号 | 运维项目 | 运维内容 |
1 | 远程监视 | 远程监视员每天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各终端设备进行远程监视检查,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分析各设备的监测数据是否正常,分析各设备的报警信息,并填写远程监视检查记录。 |
2 | 定期巡检 | 日常巡检每天至少一次,每次巡检须消除巡检中发现的缺陷,清理和保持设备环境卫生,并填写设备巡检记录,包括检查项目、被检项目运行状态、消缺状况等内容。 |
3 | 维护保养 | 按照运维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耗材的污染损耗情况,各易损件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每周定期进行清洗、更换和消缺。每次保养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
4 | 预防性维护 | 负责保持就地设备及CEMS小屋环境、设备的清洁、整齐,排查、处理可能引起仪表设备故障的隐患。操作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预防维护时,作好相关记录。采购人开停机期间,运维人员应到位,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仪表设备缺陷。 |
5 | 系统检修 | 1、发现CEMS运行出现问题或接到采购人运行异常、上级检查的通知,运行维护人员必须在0.5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理工作。2、系统自动监测仪器造成中断,停机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CEMS 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在 12 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标记。3、若监测仪器进行了维修或更换,在正常使用和运维之前必须对仪器进行一次对比监测和校验,检测和校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设备发生重大故障且24小时内无法处理好时,须进行人工检测,并提供人工烟气检测报告。5、遇到机组停机消缺或检修时,供应商应同步对所运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维护。6、设备维修后,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仪器校验记录。 |
6 | 校准、校验 |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的周期(CEMS分析仪每周1次、烟尘仪每月1次)对CEMS表计进行校准,并做好校准记录;在规定的周期外,采购人要求进行的CEMS表计校准或检查工作。CEMS每3个月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按照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要求,采用参比方法和 CEMS 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准确度应符合 HJ75 规范有关要求。 |
6.安全要求5.5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采购人受到政府环保部门或上级公司处罚,或发生设备停运、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不安全事件,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5.4合同有效期内,因突发事故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火灾、雷击等造成的监测站房和监控设备的损坏,由采购人负责。5.3合同有效期内,设备在使用寿命内不能正常使用时,应调查采购、供应双方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原因,出具书面材料并由采购、供应双方签字确认,然后由造成事故的一方负责。5.2合同有效期内,监控仪需要搬迁所发生的监测站房建设、配套设施的搬迁或购置以及监控仪的搬迁等所有费用均由采购人负担。5.1因站房建设位置、设备布置不合理原因,导致站房及设备工作环境不符合标准(如腐蚀性气体、湿度较大,粉尘、雨雪覆盖,保温差引发的冰冻等),对设备造成的损坏;因工况条件恶劣或恶化(如腐蚀性、粘滞性、沉积性水质,高温、高湿、高粉尘气体等),对设备造成的损坏等,由采购人负责设备的更换和维修费用。
6.6供应商到厂维护时,应提前告知采购人班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并在采购人的监护下方可开始工作。对违章作业行为供应商应立即整改,采购人视情节给予处罚。有权辞退严重违反采购人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6.5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厂内管理制度,对违反采购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按照采购人的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6.4供应商使用的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应齐全、检验合格。6.3供应商制定的“三措两案”(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应符合有效,并经审批后严格执行。入厂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维保设备特点及工作安全措施。6.2供应商所有入厂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满足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供应商必须组织全体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须报采购人项目负责部门和安监部备案。凡增补、更换人员的,上岗前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采购人项目负责部门和安监部备案。6.1供应商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并严格落实。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环保事件或带来负面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并扣罚工程款500-2000元/次。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不能在0.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扣罚工程款500.00元/次。7.1工程维保过程中质量验收不合格须返工时,每发生一次,扣罚工程款500.00元,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返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考核6.8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出入厂制度,对随意更换人员和冒名顶替者采购人有权清退出厂并提出考核罚款。6.7供应商应定期参加采购人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按照采购人的“四个一样、四个统一”的要求进行管理。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章)响应文件项目采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五、偏差表四、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二、报价部分一、授权委托书目录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
报价表2.1报价汇总表(格式)2.响应报价表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报价说明
2.2分项报价表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含税总价 | 增值税发票类型 |
1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净烟气CEMS)运维项目(两年) |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6 % 。 | |
备注:1.报价内应包括安全措施费,安全措施费不低于总价的2%; 2.本项目报价为两年固定总价,每年结算一次。 |
商务部分摘要表1.商务部分摘要表三、商务部分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4.付款条件3.近3年内财务状况2.法人营业执照日期:供应商全称:(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五、偏差表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3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4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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