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年越城区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机关事务中心计划于5-11月组织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为保障疗休养安全及质量,拟采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相关疗休养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单位、疗休养时间、人数及费用

1.参加时间:2024年5-11月

2.人数:45人左右,报名人数少于15人的线路,将并入其他线路。

3.费用:省内疗休养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年;省外疗休养费用超出3000元/人/年后与个人另行结算。所有费用应包含疗休养期间吃、住、行、游、险及从本单位所在地出发至疗休养地往来交通费。

二、拟疗休养地点及天数

1.省内

线路一:嵊泗、普陀

线路二:丽水、景宁

2.省外

线路三:福建(武夷山或平潭岛)

线路四:四川

线路五:青海

疗休养天数原则上均为共5天,省外疗休养实际天数可以视具体线路而定。

三、以上线路的标准和要求

1.交通工具:全程豪华空调旅游车(车辆需运营3年内客车,配5年以上大客车驾龄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司机)、景区内所有交通及必要水上交通工具等(一人一座,根据实际人数决定所乘车辆类型并保留20%以上空座率;车况好,车位充足,空调效果好,司机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若是高铁前往的,提供的座位须为二等座位票以上(含)。

2.住宿: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双人标准间(省内疗休养要求五星级酒店,标书中需注明酒店具体名称)。如出现单男、单女情况,不另补客房差价。

3.门票:包含全程门票。

4.就餐标准:早餐自助餐(住宿含早餐);中餐80元/人/餐、晚餐100元/人/餐,市内中餐100元/人/餐、晚餐120元/人/餐,不含酒水。

5.导游:要求全程选派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优秀导游服务(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每批次每辆车安排一名导游,每批次疗休养地须安排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地方优秀导游一名(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重),提供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含导游讲解费,无其他小费)。

6.保险:必须为每位游客提供每人100万元以上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行程安排要求:请投标单位以本次疗休养地点详细编制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景点安排。地导不宣传其他景点,无自费项目。不可安排购物点及强制性消费项目。行程安排必须具体详尽,以酒店为例:行程中必须明确酒店名字,且有备用酒店,备用酒店必须同星级交通便利与整个行程安排相协调。

8.其他:服务过程中,若发生职工投诉事件,经相关带队领导核实,为供应商服务缺陷或责任造成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四、投标旅行社资质及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三星级及以上品质旅行社证明材料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旅游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各线路的具体行程、交通、住宿、餐饮、导游安排及有关旅游保险,请提供详细行程安排及报价。

4.投标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正本1份,副本5份。

6.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营业部报名。中标单位如履约情况较好,经招标单位评议可作为下一年度优先参标单位。

五、投标时间要求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8:30-12:00、14:00-17:00。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306室,联系人:陈女士,88260611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时,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9日上午9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88号(越城区行政中心)322会议室开标。报名不足3家的,开标时间另定。

六、评标办法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行程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中标。若出现分数相同,则由招标单位抽签决定。

2.每家单位必须报指定线路,省内疗休养招标的各条线路价格为3000元/人,省外疗休养价格视路线而定。

3.如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则所有疗休养业务均由总分第二名的单位中标实施。

在疗休养期间,按批次对参加人员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的,可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则后续所有疗休养业务均由总分第二名的单位实施。

七、付款等相关要求

1.疗休养服务费用按照一年度一结算原则,中标单位应在本年度疗休养活动结束后,按招标单位要求对实际参与疗休养的人数进行结算,疗休养的费用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发票项目为疗休养费。

2.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作出解释。

3.根据需要选定其他省内外线路的,费用按实际参与情况协商后结算。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3日

越城区机关事务中心2024年度职工疗休养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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