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了乙方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89号凤凰佳园8栋的门面,该门面建筑面积707.11平方米。
按季度支付租金。
按合同签订条款执行。
1.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的服务。
2.出租房保证所出租场地产权属清楚、无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或出租方债权债务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由出租房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