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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320100FB00450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2号一楼北面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2号一楼北面房屋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6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2号一楼北面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14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05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一层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5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另有40天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租赁期内在上一期房租到期日前15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 |
3.4 租赁押金(万元):2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标的结构与用途,不得存放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装修、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做好防盗和治安工作,消防设施认房屋现状出租,一切由承租方自行按消防部门有关要求改造。凡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治安和消防事件,均由承租方负责。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超负荷用电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4)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张部长 、鲁部长 | |
联系电话: 18551650866 、13913989883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025-83110130 | |
附件 |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