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3年开福区教育系统报告厅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2023年开福区教育系统报告厅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后3个日历日在政府采购系统提交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及验收合格。
若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供货的,中标人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每日扣除采购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的交货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2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3 中标人需加强安装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2、中标人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1.2卖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1.4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5 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1.6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维护措施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4、质保期要求
★4.1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4.2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5、技术服务信息
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其要求如下:
5.1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5.2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5.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5.4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5.5培训方式及内容
5.6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5.7其他的服务内容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在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后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在项目整体验收前,本项目各学校报告厅须进行室内空气检测,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应为合格,污染物未超标。
6、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或经检测所提供的产品不是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工艺/结构等,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条件。且送检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中标人依照采购人的要求进度,进行发货和安装调试,根据合同约定付款,具体付款:货到现场后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进行整体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第二次支付合同款的10%。
2、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2023年开福区教育系统报告厅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后3个日历日在政府采购系统提交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及验收合格。
若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供货的,中标人自规定的交货时间起每日扣除采购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的交货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质量保证
2.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复印件。
2.2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2.3 中标人需加强安装现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提供所需安装、调试等的任何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2、中标人应就备品备件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1.2卖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3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1.4如果因中标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1.5 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1.6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7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维护措施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4、质保期要求
★4.1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准)。
4.2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5、技术服务信息
投标人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其要求如下:
5.1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5.2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5.3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5.4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5.5培训方式及内容
5.6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5.7其他的服务内容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在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后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在项目整体验收前,本项目各学校报告厅须进行室内空气检测,中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应为合格,污染物未超标。
6、在项目整体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或经检测所提供的产品不是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工艺/结构等,使用单位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条件。且送检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中标人依照采购人的要求进度,进行发货和安装调试,根据合同约定付款,具体付款:货到现场后开箱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运行,进行整体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第二次支付合同款的10%。
2、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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