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等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以2019年盐城市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确认的滨海县入海排污口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滨海县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和质控工作。
2.服务时间:三年。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5.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三个包件,2019年年度入海排污口专项排查最终认定119个排口,分别归属于各包件中。其中包件一:滨海港经济区53个排口,包件二:新滩盐场29个排口,包件三: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区37个排口,投标单位可兼投其中一个、两个或三个包件,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包件一到包件二到包件三。在之前包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在后面包件中继续参与开评标,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6.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其中:包件一为70万元、包件二为40万元,包件三为5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经营范围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6.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受过各级环保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且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上无不良诚信记录。(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若虚假承诺而中标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追加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分为三个包件,其中第一包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000元,第二包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第三包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8时30分-2020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发送至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中。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王洪林、手机号码:15358259950)。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疫情期间,请走北门乘坐电梯)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分值 |
投标报价 |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2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0分 |
人员配备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需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每人得3分,其他不得分,最多得6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下同),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投标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6分 |
综合实力 | 投标时提供开展溯源工作所需配备的设备:投标人自有的(无人机、便携式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专业的GPS定位设备、管道机器人)每提供一个设备的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5 分,投标人通过租赁的(无人机、便携式PH计、水质快速检测设备、专业的GPS定位设备、管道机器人)每提供一个设备的租赁证明材料得0.5 分,最高2.5分。 注: 本项最高5分,投标时如果是自有设备投标人须提供设备清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果是租赁设备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设备清单和对应发票等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5分 |
投标人提供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及以上的得2分;AA级及以上的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分 | |
1、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类别或者城镇排水管道和地下管线类别),得5分。 2、投标人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固定实验场所实验能力综合比较5-7分,提供场所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和实验室器材设备、设施、人员等图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5分。 注:(1)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2)投标时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0分 |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海洋环境调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承担过水环境调查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8分 |
服务方案及进度安排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开展的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溯源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范围、工作方案、进度安排等工作内容理解的全面性、深入程度、进度合理程度、重点突出,酌情得分。【对项目背景及工作内容熟悉、理解全面、进度合理、重点突出,得11-12分;理解较全面、重点较突出、进度较合理,得10-11分;理解片面、重点不完全突出,得9-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12分 |
对本项目技术重难点的认识与分析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难点、重点问题的技术分析和对策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程度,酌情得分。【对本项目特点、难点、重点问题分析有针对性,完全符合项目背景及工作内容,得6-7分;分析和对策较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背景及工作内容,得5-6分;分析和对策一般,特点、难点、重点问题没有针对性,得4-5分;不提供不得分】。 | 7分 |
项目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措施 | 项目组的组织结构完善,内部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合理、工序流程管理清晰有效;质量管理实现全过程控制,措施到位。酌情得分。【组织结构完善,内部分工明确、人员安排合理、工序流程管理清晰有效、质量管理措施到位,得6-7分;组织结构较完善,内部分工较明确、人员安排较合理、工序流程管理较清晰,得5-6分;组织结构一般,内部分工一般、人员安排一般、工序流程管理一般,得4-5分;不提供不得分】。 | 7分 |
综合评价 | 1、投标人技术方案整体设计全面具体、切实可行:2-3分; 2、投标人技术方案整体设计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1-2 分; 3、投标人技术方案整体设计全面性一般、可行性一般:0-1分。 | 3分 |
备注: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
八、付款方式:项目报价中含质控费用,每个排污口按1000元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给相关质控部门。
完成所有入海排口监测、溯源工作并提交50%比例整治方案,付合同总额的40%;完成所有“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和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果评估,付合同总额的40%,余款在服务期满后无任何服务问题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戚原野联系电话:18861910718
招标代理机构:王洪林联系电话:15358259950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上发布。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