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系统调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8.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f201911060145
预算金额48.7万元
中标公司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4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系统调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F2019110601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洲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系统调查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19110601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系统调查服务项目 测绘服务 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排水管道约60km,运用现场调查、物探、测量、QV检测等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现有排水管道进行全面的物探和测量,查明管道现状,形成详细记录并制定管网雨污混接改造方案等。 1 487050
 合计金额小写: 48705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柒仟零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普查

普查

km

测绘采用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85国家高程基准

2980.00

60

178800.00

/

/

2

QV检测

QV检测

m

摸清管网雨污混接情况及内部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情况

4.90

60000

294000.00

/

/

3

流量测定

流量测定

调查雨污混接点排水管网流量

47.50

300

14250.00

/

/

合计

487050.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2-12 —— 2020-01-27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高新区东部片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在收集整理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约 60km排水管道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现场调查、物探、测量、QV内窥检测等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宁乡高新区东部片区现有排水管道进行全面探查和测量,查明排水管道的现状,包括管线和管点的空间位置、埋深、形状、尺寸、材质及排水管道内功能性及结构性缺陷情况、对排水管网雨污混接情况进行排查,形成管网雨污混接详细记录,并协助设计单位制定管网雨污混接改造方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资金支付按实结算。 1.完成外业调查,并提交成果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达到合同款总额的 40% 2.配合设计单位进行完成设计工作后支付达到合同款总额的 70%; 3.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工大支行(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1805850104000363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检测成果需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3456-2009)的相关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检测质量按《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3456-2009)进行质量评定与验收。

验收程序:本项目需经由采购人及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告合格才认定为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职责条款:负责办理普查检测的有关前期工作,处理检测工作有关的外部事宜:1.提供管道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负责对管道关联信息的说明交底等工作;2.派员现场协助乙方工作及协调居民的关系,主要包括:(1)协调检测、施工车辆准行准停事宜,交警部门不得扣车、拖车抄牌等,与当地交通局联系办理《东部片区排水系统调查交通协助联系函》;(2)协调参工参运、阻工闹事等事宜;(3)协调检测方用水、用电、交通等事宜;(4)其他当地关系等外部事宜的协调,保证检测工作顺利开展。3.协调、检査督促乙方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4.按约定支付合同款。二、乙方职责条款:1.服从甲方的监督,对工作负责,按国家相关法规和现行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检测2.制定检测方案,按操作规程作业,文明操作,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任何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3.乙方在管道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工作成果,向甲方出具检测成果,检测成果必须准确、客观性,最终须经甲方验收确认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时,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方有权要求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理由拒绝验收及支付款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未能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应按延误天数,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计息。

(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因未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设施、设备、管线及其他物品导致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应按延误天数,以合同金额为基数按同期人民贷款利率计息。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出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经济危机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和部分义务的,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合同总价按实结算,最终金额以宁乡高新区财政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该项目的检测报告提供给他人。(三)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本项目技术工艺、方法和项目费用等商业事宜提供给他人。(四)本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即法律生效。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任何乙方无权单方毁约,反之受损方有权要求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五)其他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六)本合同一式肆份。(七)本合同价格,只适合本项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金洲北路001号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咸嘉湖路409号麓谷雅园4栋906房
法定代理人: 马建新 法定代理人: 孙赛武
委托代理人: 杨赞 委托代理人: 周敏
电话: 0731-87802691 电话: 0731-82307685
传真: 0731-87806662 传真: 0731-82307686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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