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丹丹180549932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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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暨消防运动道工程

发布时间:2023-08-01 11: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暨消防运动道工程已由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审批[2016]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城县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警示教育展厅、多功能报告厅、讨论室、警示体验厅、预防影视资料制作室、资料储藏室、检务服务大厅、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附属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连城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暨消防运动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园路、停车位、路灯基础和一般工程等,本项目预算审核造价为2017216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第三方审核后的预算审核造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172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2 00:00:002023-08-14 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8-14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莲花花园1号楼2层,邮编:366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07520396,传真:/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彭坊桥路1号4层,邮编:366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054993293(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 15:00-18:00),传真:/

联系人: 江丹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28号

联系电话:0597-31207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号宝龙广场三楼(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891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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