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SW2022-C3-1009-GXYZ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桂林市鑫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民族路民族里14号1-4-1号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
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39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 服务时间:壹拾贰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并符合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多项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新秀(组长)、林诗桂、胡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30%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仟零玖拾伍元整(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未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总分 |
名次 |
广西万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大写:肆拾贰万玖仟元整 (¥429000) |
51.27 |
2 |
广西恒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大写: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415000) |
46.19 |
3 |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yzcg.com/)、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官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
3.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8280918,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773-686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5号6楼
联系方式:曾诚、秦红艳;0773-8280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诚、秦红艳;0773-8280918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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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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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成物业灵川后勤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鑫成物业灵川后勤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灵川后勤磋商文件最终版.doc灵川后勤磋商文件最终版.doc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LSW2022-C3-1009-GXYZ | ||||||||||||||||||||||||||||||||||||||||||||||||||||||||||||||||
1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429,800.00),壹拾贰个月(2022年8月-2023年7月) | ||||||||||||||||||||||||||||||||||||||||||||||||||||||||||||||||
1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 无☑有,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429,800.00) | ||||||||||||||||||||||||||||||||||||||||||||||||||||||||||||||||
1 | 公告媒体 |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yzcg.com/)、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大道中路164号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0773-6863688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东侧新建区5号6楼电话:0773-8280918联系人:曾诚、秦红艳 | ||||||||||||||||||||||||||||||||||||||||||||||||||||||||||||||||
4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组织: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 ||||||||||||||||||||||||||||||||||||||||||||||||||||||||||||||||
7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
8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 | ||||||||||||||||||||||||||||||||||||||||||||||||||||||||||||||||
8 |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9 | 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__☑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 否□ 是,要求如下: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 ||||||||||||||||||||||||||||||||||||||||||||||||||||||||||||||||
11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 ||||||||||||||||||||||||||||||||||||||||||||||||||||||||||||||||
11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 否□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 ||||||||||||||||||||||||||||||||||||||||||||||||||||||||||||||||
11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否□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 ||||||||||||||||||||||||||||||||||||||||||||||||||||||||||||||||
12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者分包磋商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报价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 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注: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
13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无 | ||||||||||||||||||||||||||||||||||||||||||||||||||||||||||||||||
14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磋商文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 ||||||||||||||||||||||||||||||||||||||||||||||||||||||||||||||||
15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16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合鑫大厦6楼60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 ||||||||||||||||||||||||||||||||||||||||||||||||||||||||||||||||
17 | 磋商相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7月21日09时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 | ||||||||||||||||||||||||||||||||||||||||||||||||||||||||||||||||
18 |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取整到元)。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收款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 ||||||||||||||||||||||||||||||||||||||||||||||||||||||||||||||||
19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
20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_壹_份副本 肆份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或☑Word,可多选) | ||||||||||||||||||||||||||||||||||||||||||||||||||||||||||||||||
21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2022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LSW2022-C3-1009-GXYZ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之前不得拆封供应商名称:其他: |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审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 ||||||||||||||||||||||||||||||||||||||||||||||||||||||||||||||||
23 |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及特别说明 |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名的,也可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按照技术服务分、业绩分、拟投入项目人员分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4)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不推荐该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以上评审内容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 ||||||||||||||||||||||||||||||||||||||||||||||||||||||||||||||||
24 |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 | 提供服务的时间: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六章项目需求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六章项目需求约定。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六章项目需求约定。项目服务期限: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六章项目需求约定。 | ||||||||||||||||||||||||||||||||||||||||||||||||||||||||||||||||
25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和第六章项目需求约定。 | ||||||||||||||||||||||||||||||||||||||||||||||||||||||||||||||||
2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提交方式为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书》前以转账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提交。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出申请的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灵川县灵南路支行银行账号:2103 2391 0926 4016 464 | ||||||||||||||||||||||||||||||||||||||||||||||||||||||||||||||||
2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3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率未下浮30%)。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账号:660000013203500016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费率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0.2% | |||||||||||||||||||||||||||||||||||||||||||||||||||||||||||||||
1~5亿元 | 0.05% | 0.05%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
28 | 其他规定 |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内容 | 分值 |
2.1 | 技术部分 | 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评分+卫生保障措施评审评分+应急就餐预案评审+人员组织配备评审 | 41 |
2.2 | 商务部分 | 服务相关承诺及违约责任评分+管理规章制度评审评分+类似项目业绩 | 29 |
2.3 | 价格分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 30 |
综合评分法 | 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1 | 技术部分(满分41分) | 1)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2分)第一个档次(12分):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完善具体,实用性强,资料完备,实施方案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并有适用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第二个档次(8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实用,资料完备,实施方案满足实际需要,提供合理化建议;第三个档次(6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要,有合理化建议;第四个档次(4分):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要,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切实际;第五个档次(2分):服务实施方案有瑕疵,资料不完备,或实施方案不满足实际需要。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或提供的实施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 |
2.1 | 技术部分(满分41分) | 2)卫生保障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2分)第一个档次(12分):卫生保障措施内容完善具体,实用性强,资料完备,实施方案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并有适用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第二个档次(8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实用,资料完备,实施方案满足实际需要,提供合理化建议;第三个档次(6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要,有合理化建议;第四个档次(4分):卫生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实用,资料基本完备,实施方案基本满足实际需要,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切实际;第五个档次(2分):卫生保障措施有瑕疵,资料不完备,或实施方案不满足实际需要。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卫生保障措施或提供的实施方案与项目完全不符。 |
2.1 | 技术部分(满分41分) | 3)应急就餐预案评审(满分12分)由于特殊情况(水电气中断或其他情况),餐厅无法完成就餐的情况下,可提供应急就餐方案第一个档次(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完整详细、合理,考虑周全,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个档次(8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基本完整,考虑较为周全,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个档次(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基本完整,但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个档次(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内容缺漏,考虑不全面,针对性、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五个档次(2分):供应商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无针对性;第六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出应急就餐预案或提出的应急就餐预案明显错误的。 |
2.1 | 技术部分(满分41分) | 4)人员组织配备评审(满分5分)人员配备情况(5分):第一档次(5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经验丰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且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二档次(4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经验较丰富、岗位职责分工较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三档次(3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分配合理,提供的证明材料齐全,完全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四档次(2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搭配较合理、分工较明确,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够齐全;第五档次(1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人员齐全、管理人员有一定管理经验、人员搭配基本合理、分工基本明确,提供证明材料,基本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第六档次(0分)响应文件中未列明拟派项目团队组成情况,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搭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其他执业或职业资格证等(如有要求)。上述人员资料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体现对应内容、未提供或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
2.2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1)服务相关承诺及违约责任评分(满分12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奖惩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并进行横向比较,按从优到差的顺序进行评分。第一档次(12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合理、奖惩措施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第二档次(8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内容详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合理、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奖惩措施有可操作性的;第三档次(6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措施基本可行,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奖惩措施操作性不强的;第四档次(4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宽泛,有奖惩措施、但奖惩措施操作性较弱的;第五档次(2分):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内容宽泛,无明确的奖惩措施;第六档次(0分):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或无服务承诺或无奖惩措施的。 |
2.2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2)管理规章制度评审评分(满分11分)第一个档次(11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管理制度清晰可行;第二个档次(8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方法规范、严格,各流程设有管理制度;第三个档次(6分):供应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管理方法规范,各流程设有管理制度;第四个档次(4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健全,但不够规范或部分流程无管理制度;第五个档次(2分):供应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规范设置较差。第六个档次(0分):供应商未提供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或提供的管理规则制度明显有误。 |
2.2 | 商务部分(满分29分) | 3)类似项目业绩(满分6分)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签署日期及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不计入案例。 |
2.3 | 价格分(满分30分) | 某有效磋商供应商价格分=(有效供应商最终最低磋商报价金额/有效供应商最终最低磋商报价金额)×30分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项 | |||
… |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2 | 甲方地址: |
2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名称: |
3 | 乙方地址: |
3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时间、地点: |
6 | 服务履行期: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8 | 付款方式: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
10 | □违约金约定:□损失赔偿约定: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且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误期赔偿费依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按日计收,直至乙方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岗位 | 岗点 | 应配置人数 | 备注 |
县局机关食堂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3.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4.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县局机关食堂帮厨 | 1 | 2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一税务分局(含潭下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一税务分局(含潭下税务分局)帮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二税务分局(含灵川税务分局、定江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3.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4.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二税务分局(含灵川税务分局、定江税务分局)帮厨 | 1 | 2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大圩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合计 | 9 |
甲方(章)国家税务总局灵川县税务局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年 月 日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 核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1 | 餐厅 | 30 | 售饭菜台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5分 | ||
1 | 餐厅 | 30 | 洗碗池内有饭菜。每次扣1-2分 | ||
1 | 餐厅 | 30 | 餐桌面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 ||
1 | 餐厅 | 30 | 墙面、地面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2-4分 | ||
1 | 餐厅 | 30 | 饭菜质量不合格(菜过咸饭不熟)。每次扣2-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锅台灶具不干净卫生,每次扣1-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案台炊具不干净,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地面不干净,乱堆放杂物,每次扣2-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器具使用不当,不卫生,每次扣1-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盛菜器具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打扫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整齐,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切好的菜如发现有黄叶、杂物等,每次扣2-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消毒柜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洁,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水沟不干净通畅,每次扣1-2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橱柜、餐具不干净有污秽,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无“三防”设施扣1-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工作间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1-2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不干净,发现有鼠、蜘蛛网,每次扣1-2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有积压、霉变物品,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冰箱不按时定期清洗,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冰箱物品摆放不整齐有质变扣2-3分 | ||
4 | 人员 | 20 | 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有投诉,每次扣2-8分 | ||
4 | 人员 | 20 | 不按要求统一着装,每次扣2-4分 | ||
4 | 人员 | 20 | 工作服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3分 | ||
4 | 人员 | 20 | 留长须长发、长指甲每人扣1-3分 | ||
4 | 人员 | 20 | 更衣室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4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如有) | ||
2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 | ||
3 | 服务期限 | |||
4 | … | |||
备注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本项目无分包 |
最终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备注说明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承诺 | 偏离 | 说明 |
1 | 委托管理期限 | ||||
2 | 投入人员配置 | ||||
3 | 付款方式 | ||||
... | |||||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 |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条款号 | 服务内容 | 技术服务指标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及职称 | 持何种资格证书(证书号)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近X年来承担类似项目名称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岗位 | 岗点 | 应配置人数 | 备注 |
县局机关食堂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3.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4.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县局机关食堂帮厨 | 1 | 2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一税务分局(含潭下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第一税务分局(含潭下税务分局)帮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灵川税务分局(含第二税务分局、定江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3.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4.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灵川税务分局(含第二税务分局、定江税务分局)帮厨 | 1 | 2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帮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大圩税务分局主厨 | 1 | 1 | 1.上岗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健康标准的健康证;2.具有较好的精神面貌,要求做到姿态端庄,服务热情,工作敬业,责任心强。3.具有食堂主厨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
合计 | 9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 核 标 准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1 | 餐厅 | 30 | 售饭菜台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5分 | ||
1 | 餐厅 | 30 | 洗碗池内有饭菜。每次扣1-2分 | ||
1 | 餐厅 | 30 | 餐桌面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 ||
1 | 餐厅 | 30 | 墙面、地面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2-4分 | ||
1 | 餐厅 | 30 | 饭菜质量不合格(菜过咸饭不熟)。每次扣2-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锅台灶具不干净卫生,每次扣1-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案台炊具不干净,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地面不干净,乱堆放杂物,每次扣2-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器具使用不当,不卫生,每次扣1-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盛菜器具不干净有油腻,每次扣2-4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打扫工具不按规定摆放整齐,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切好的菜如发现有黄叶、杂物等,每次扣2-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消毒柜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洁,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水沟不干净通畅,每次扣1-2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橱柜、餐具不干净有污秽,每次扣1-3分 | ||
2 | 工作间 | 30 | 无“三防”设施扣1-5分 | ||
2 | 工作间 | 30 | 工作间不干净,有污垢,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1-2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不干净,发现有鼠、蜘蛛网,每次扣1-2分 | ||
3 | 仓库 | 20 | 仓库有积压、霉变物品,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冰箱不按时定期清洗,每次扣1-3分 | ||
3 | 仓库 | 20 | 冰箱物品摆放不整齐有质变扣2-3分 | ||
4 | 人员 | 20 | 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有投诉,每次扣2-8分 | ||
4 | 人员 | 20 | 不按要求统一着装,每次扣2-4分 | ||
4 | 人员 | 20 | 工作服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3分 | ||
4 | 人员 | 20 | 留长须长发、长指甲每人扣1-3分 | ||
4 | 人员 | 20 | 更衣室不干净整洁,每次扣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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