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45国道道口绿化恢复及海五线(石港镇段)绿化退化补种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31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hbgl-c2024-0041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彬861015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3014750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G345国道道口绿化恢复及海五线(石港镇段)绿化退化补种工程 JSZC-320612-HBGL-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苏采云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BGL-C2024-0041 

项目名称:G345国道道口绿化恢复及海五线(石港镇段)绿化退化补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000000万元(采购包1:178.000000万元;采购包2:13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标段:173万元;2标段:137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G345国道道口绿化恢复及海五线(石港镇段)绿化退化补种工程

2.施工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工    期: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4.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的响应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1.3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4本条与本章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1投标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1)  本磋商文件;

(2)  相关计算规范;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  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2.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5.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单价。

2.5.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响应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

2.5.5响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2.6.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6.3  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响应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采购人已列措施项目。

2.6.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响应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7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7.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7.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7.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2.7.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

2.8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9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响应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2.10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响应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1 管理费应由响应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响应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2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3 投标总价为响应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进场材料检测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其他说明

3.1词语和定义

3.1.1 同义词语

本章中使用的词语采购人”和“响应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

3.2工程量差异调整

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

3.2.2 响应人可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响应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响应人按规定的程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要求)

1)江苏省、南通市其他现行的计价文件及补充计价定额             

2、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要求)

本工程应执行的相关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与标准。当相关规范或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

3、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施。

2)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灰尘、噪音等)。

3)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尽量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4)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情况:本工程现场条件较复杂,请响应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2)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

(3)场内外道路:已通。

(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响应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时的保护措施、评审费用、群众工作等引起误工、安全围栏等,以上内容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不予签证,施工单位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

当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2、施工图(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其中绿化工程根据甲方开工计划进行施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磋商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采购包2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磋商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苏采云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4-11-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州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银河路70号

联系人:汪彬

联系电话:86101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南路2号606室

联系人:南通分公司

联系电话:153014750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通分公司

电话:1530147505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