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展2023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的比选公告
金额
26.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的
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文化领域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88号)要求,为持续优化我省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语言服务环境,建设提升海南自贸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国际化、标准化水平,我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范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根据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指导性文件部署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专家对省内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酒店、乡村民宿、文化馆、文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暂按50家算)外语标识标牌的应覆盖面、准确标志和译写、规范设置等方面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并形成各市县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检查情况统计分析。
项目预算不得超过26.2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检查执行方案、人力资源和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已经完成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履行本项目所需专家的情况)。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检查执行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909室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65330261。
比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文化领域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琼旅文函〔2022〕88号)要求,为持续优化我省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语言服务环境,建设提升海南自贸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国际化、标准化水平,我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范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回头看”检查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根据海南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指导性文件部署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专家对省内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酒店、乡村民宿、文化馆、文物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暂按50家算)外语标识标牌的应覆盖面、准确标志和译写、规范设置等方面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并形成各市县旅游文化体育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检查情况统计分析。
项目预算不得超过26.2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检查执行方案、人力资源和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已经完成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履行本项目所需专家的情况)。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检查执行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909室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八、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6533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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