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 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159.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9.88万元
招标联系人覃卫林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家鹏13997709688
中标公司武汉市沃农肥业有限公司159.88万元
中标联系人万国华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2 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05 04: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段(包)编号:CYGJS0414-202303-01


一、招标概况

  2022 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采购)于2023年4月7日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5月4日9时0分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市沃农肥业有限公司普瑞丰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湖北卯金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98800.00(元)1618000.00(元)1585000.00(元)
质量目标中标人所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须符合产品技术指标,质量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供应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时,必须提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中标人所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须符合产品技术指标,质量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供应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时,必须提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中标人所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须符合产品技术指标,质量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供应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时,必须提供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履约期限(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技术培训及指导按招标人时间要求分阶段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技术培训及指导按招标人时间要求分阶段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技术培训及指导按招标人时间要求分阶段实施。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项目负责人万国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HR202103450许超,/,//,/,/
业绩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项目负责人备注
武汉市沃农肥业有限公司石首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二标段268.85502万国华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项目179.8万国华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程649.6万国华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三: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采购)279.0926万国华
浠水县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物资采购52.49977何浩
普瑞丰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卯金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奖项单位名称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颁奖部门获奖日期备注
武汉市沃农肥业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0月12日
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2021年7月1日
普瑞丰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卯金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3年050409:40(北京时间)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3楼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开标回顾:截止2023年050409:00(北京时间),共3家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加投标的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得分进行汇总,并按得分情况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名:武汉市沃农肥业有限公司;

第二名:普瑞丰环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北卯金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覃卫林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胡家鹏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10时0分至2023年5月8日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电话(传真):1387246474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传真):13997709688
  3.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传真): 0717-532333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533229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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