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东城区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二期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更正公告
金额
7321.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东城区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二期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东城区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二期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国管房地[2023]1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兴化东里化工大院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8131㎡ 合同估算价 7321.08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兴化东里化工大院1号楼、2号楼、9号楼及9号附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18号楼、19号楼及配电室抗震加固、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安防系统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s://www.zycg.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化机关服务中心 |
地 址: 安慧里四区16号中国化工大厦 |
联 系 人: 刘振西 |
电 话: 84885375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4 年 06 月 19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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