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鄂黄第三过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EHGK-1标段(HBSJ-202308GL-06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8gl-066001001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027-837727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鄂黄第三过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招标EHGK-1标段(HBSJ-202308GL-06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6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黄第三过江通道工程已经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招标人为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冈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拟建鄂黄第三过江通道位于已建的黄冈公铁大桥下游,鄂黄长江大桥上游,北岸为黄冈市黄州区,南岸为鄂州市华容区。鄂黄第三过江通道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大纲》中的重点项目,作为武汉新城至黄冈主城快速路和武汉至黄冈铁路的共用过江通道。拟采用公铁两用桥形式,上层6车道市政道路,下层2线铁路,同步比选隧道方案。(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鄂黄第三过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1:2000地形图上进行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各相关专题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EHGK-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40日历天,其中其中:服务期预计为240日历天(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3年8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3000.0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新港二路7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人:
胡先生,李先生
电话:
0713-8825878
电话:
027-83772790 /027-8386744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04日
附录: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EHGK-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注:
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EHGK-1
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收入满足上表指标要求的视为满足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报表少于一年将视为不满足)。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EHGK-1
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注:1、“近10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如上述材料无法反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可提供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指标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EHGK-1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 投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EHGK-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人员姓名及岗位,可提供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指标为准。
5、“近10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5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7
营业执照
投标人营业执照无效
8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同时包含“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9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均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收入满足(1)中要求指标的视为满足财务最低要求(财务报表少于一年将视为不满足)。
(3)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0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近10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如上述材料无法反映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可提供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指标为准。
11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2
主要人员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近10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400m斜拉桥或主跨单孔跨径不小于800m悬索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拟委派的主要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和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人员姓名及岗位,可提供项目设计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若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工可核准文件或行业审查意见文件或设计批复文件)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指标为准。
(4)“近10年”是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13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服务期限
投标函未填报服务期限或填报的服务期限不符合“240日历天”的规定。
17
质量标准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18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规定。
19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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