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医科大学公卫学院虚拟仿真教学软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YXNZB202130)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组织机构是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公卫学院虚拟仿真教学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YXNZB202130
二、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虚拟仿真教学软件4套:
详细的采购需求见报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
2.中标人数量:1家。
三、 报价方式
本项目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9.7万元。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c、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中心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中注明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中心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室采购中心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形式投标),投寄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32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公卫学院虚拟仿真教学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GYXNZB202130
二、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虚拟仿真教学软件4套:
设备名称 | 数量 |
虚拟仿真平台管理系统 | 1套 |
重大传染病疫情紧急处置虚拟实训系统(鼠疫) | 1套 |
毒气泄漏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案例虚拟仿真教学软件(已包含防护服穿戴) | 1套 |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虚拟实训教学软件 | 1套 |
详细的采购需求见报名后发放的招标文件。
2.中标人数量:1家。
三、 报价方式
本项目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费用。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9.7万元。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c、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投标人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中心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项目名称、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cgzx@gzhmu.edu.cn,邮件中注明负责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中心人员核实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 投标(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造路1号广州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212室采购中心
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通过顺丰速运寄付的方式(不接受其他的快递公司和到付形式投标),投寄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以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请保留邮寄凭证备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寄出投标文件(邮寄包裹中,投标文件应使用信封或其他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另行密封)。投寄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者递交方式不符合要求,或者寄出的投标文件数量、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03132
广州医科大学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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