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y-zb-2024-25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昌吉州农源物资保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150991000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骆玉洁0994-233185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TY-ZB-2024-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农源物资保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面积为 784.21 平米(具体详见清单及 施工图纸);并提供为期 3 年运营服务,运营期间展销中心房租由中标单位承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施工投标人:
(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和人员信息。
3、运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相关营业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单位责任,格式 自拟)。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 指定邮箱 2301064122@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号)。未向招 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文件售 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 1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 1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及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XJTY-ZB-2024-25
3、建设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福建援疆干部楼 1 楼
4、项目规模: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面积为 784.21 平米(具体详见清单 及施工图纸);并提供为期 3 年运营服务,运营期间展销中心房租由中标单位承担。
5、总投资额:200 万元
6、工期要求:2024 年 10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13 日。总工期 60 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闽昌名优特农副产品展销中心装饰装修,面积为 784.21 平米(具体详见清单 及施工图纸);并提供为期 3 年运营服务,运营期间展销中心房租由中标单位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施工投标人:
(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5)、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进 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 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和人员信息。
3、运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相关营业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单位责任,格式 自拟)。
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4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节假日除外)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 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逾期不予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 13 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招标公告三、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料盖章后的扫描 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301064122@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号)。未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30000.00(大写: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 11:00 投标人应充分考 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 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 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拓远工程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行号:102881001021;开户账号:3002010209200342660。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农源物资保供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农源物资保供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农业博览园农展馆北侧 50 米处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5099100090
电子邮件:230106412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6 楼 617 室
联 系 人: 骆玉洁
电 话: 0994-2331855
电子邮件: 14937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