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3.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hxtc-iy1355
预算金额93.6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大剧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洁010-528374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9-HXTC-IY1355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6055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方式: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本项目采购邀请“七、其他补充事宜”中第4项要求提供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10-52837446)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
3.注意事项:
3.1供应商不得拆包磋商。
3.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磋商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磋商。
3.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4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3.5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4.凡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66550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赵洁、刘京、曹文君、姬小雪、吴众为、修海龙、陈博维、闫文娟、孙银英、王思晨、成歌、吉国侠、董梁、赵峰 010-63989602,010-6396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洁、刘京、曹文君
电 话: 010-63989602,010-63969957
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9-HXTC-IY1355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6055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国家大剧院2023-2025年度电子除尘净化装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93.605544 | 1项 | 本项目涉及22台组合式空调机组内安装的空气净化设备及其配套电控系统,共包含1007台蜂巢式电子净化设备、256个高效V-BANK过滤器以及22台电控箱系统,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磋商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方式: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本项目采购邀请“七、其他补充事宜”中第4项要求提供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见公告附件)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10-52837446)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获得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四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 年、预算金额为 / 万元、当年安排数为 / 万元。
3.注意事项:
3.1供应商不得拆包磋商。
3.2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明确登记并只能按磋商前所登记的包号进行磋商。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补齐相关费用并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供应商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磋商。
3.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4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递交文件恕不接受。开启当日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
3.5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每家公司限1人)参与磋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磋商现场,与会人员应遵守磋商现场规定,预留充足时间,避免因入场检查等原因导致递交文件迟到。
4.凡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提供如下资料: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标书款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帐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大剧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66550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赵洁、刘京、曹文君、姬小雪、吴众为、修海龙、陈博维、闫文娟、孙银英、王思晨、成歌、吉国侠、董梁、赵峰 010-63989602,010-63969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洁、刘京、曹文君
电 话: 010-63989602,010-6396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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