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雨花区城管系统市政设施风险普查
包号:/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环卫设施
/
项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98560.00
2
市政设施
265800.00
3
城镇燃气
153380.00
4
城市照明
152200.00
5
园林绿化
225860.00
合计
895800.00
报价(元):小写:895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60个自然日前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2服务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普查数据调查工作,满足技术规范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如遇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调整,相关普查任务按照上级更新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各单项验收由甲方实施,包括:外业调查、项目初步成果、最终项目成果。
3.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执行,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4.乙方保证提交的工作成果符合甲方的要求
1.本次普查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3.乙方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和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4.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普查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乙方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诉讼,则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实际支付的其他费用。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需,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旧内书面通知另方,并向另-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 | 的不可抗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含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