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综合智慧热源配套供热管网项目龙泉大道东延工程绣源路(生产路-龙泉大道)监理项目
金额
62.3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综合智慧热源配套供热管网项目龙泉大道东延工程绣源路(生产路-龙泉大道)监理项目
发布日期:2024-07-09
发布日期:2024-07-09
合同名称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城综合智慧热源配套供热管网项目龙泉大道东延工程绣源路(生产路-龙泉大道)监理项目 | 发包人 | 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众成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自 2024 年 06 月 20 日始,至 2024 年 9月 18 日止(含保修期) |
合同价款 | 623300元 | 合同规模 | 1720m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章丘区绣源路(生产路-龙泉大道)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6-2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
违约责任 | (一)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对监理人拒绝履行监理义务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监理人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对于监理人因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费用÷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其他约定:(1)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随意更换监理人员,按每人次 10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缺岗,按每人次 1000 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3)监理资料应与工程完工三个月内交于委托人,每逾期一日扣罚监理人 1000 元。(4)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做好“和工程”软件填报工作及对施工单位填报内容检查工作。如发生漏填或错填项,每处扣罚监理人 500-2000 元;如施工单位发生错填或漏填项,监理人检查未发现,按委托人扣罚施工单位金额的 50%扣罚监理人。(5)监理人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好工期管理,因监理人管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扣罚监理人合同额的 1%,扣罚总金额不超合同值的 15%。3.本合同所约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七、争议解决 1.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第三方 进行调解。 2.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委托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2.支付方式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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