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江县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2]hy[gk]2021002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俊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鹰1395048294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连江县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2]HY[GK]2021002-1)

一、项目编号: [350122]HY[GK]2021002二、项目名称:连江县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350122]HY[GK]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00号核应急指挥中心5至7层 32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350122]HY[GK]2021002-1 包1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69999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编制完成的35家工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书》或《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简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福建省、福州市有关排污权核定要求。 按照《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推进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16〕185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闽环发〔2014〕12号)等有关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连江县35家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编制完成《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书》或《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简表》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1 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简表)达到采购人的审查要求,并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32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俊刚 (包1)
评审专家: 薛建国,余华,黄世耀,程卫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以各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 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水支行 账号:6745800757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2]HY[GK]2021002-1 包1 :4800元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福建正源环境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授权书非原件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他5家供应商资格审查均通过。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敖江路9号 联系方式:18859865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金鸡山路27号9#102,202室 联系方式:1395048294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林鹰 电话:13950482943

福建宏业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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