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进场配套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100%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区梅山。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西起在建梅东路,东至规划迎宾路。道路全长约2500米,宽8至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含桥梁2座,最大单跨跨径为30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梁、路灯及市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标段数:1
监理费:约60.09万元(其中含甲供材料监理服务费3万元,甲供材料监理服务费为固定价包干,不作调整)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 月 11 日 9:00 至2022年 7 月 14 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5.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7 月 22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7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公告注意事项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07)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9.2投标人员在进入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宁波甬行码/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72小时核酸证明等,请投标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做好配合。
9.3投标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过程将通过微信群直播,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即交即走”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各投标人及时加群,进群后请及时更改呢称,备注各自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以便查看。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
联系人:李秋圆、乐超群
电话:0574-86838378
招标人: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梅山保税港区商贸楼7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4-8678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