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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23 至 2021-04-29
撰写单位: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3732 项目名称:办公楼照明电源及墙壁、数据中心供电源及附属配件更换改造;消防设施更换改造;厅机关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7,532.00 最高限价(元):157,532.00 采购需求:查看

机关办公楼始建于1998年,面积11000平方米,至今已22年,消防设施设备老旧损坏、经常出现错报、误报甚至漏报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经单位研究决定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资金157532元,用于维修、改造、更换消防系统。

1、感烟火灾探测器 套 179

2、感温火灾探测器 套 1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套 42

4、消火栓按钮 套 35

5、火灾声光报警器 套 42

6、消防广播音响 套 32

7、输入模块 套 12

8、输入输出模块 套 2

9、电话分机 套 2

10、电话模块 6401 套 1

11、火灾报警控制器 台 1

12、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台 1

13、消防电话主机 台 1

14、调试费 项 1

15、水带 条 20

16、枪扣 套 20

17、消防水调试 项 1

18、立柜七氟丙烷 150L 套 1

19、泄压口 个 2

20、气体灭火主机 台 1

21、气体释放警报器 个 1

22、紧急启停按钮 个 1

23、气体灭火安装费 项 1。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施工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2包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符合2019年8月2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16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16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教育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方式: 024-8689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 024-31125990 邮箱地址: lnls024@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1120078801400000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小飞 电 话: 024-3112599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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