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园月岭大道、石靖路交叉路口段,雨污管道碎(裂)管法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2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hy[tp]20240858
预算金额14.22万元
招标公司南靖高新园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沈镇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雅卿0596-21719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高新园月岭大道、石靖路交叉路口段,雨污管道碎(裂)管法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靖高新园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高新园月岭大道、石靖路交叉路口段,雨污管道碎(裂)管法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自行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高新园月岭大道、石靖路交叉路口段,雨污管道碎(裂)管法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FJSHY[TP]20240858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226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038.5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高新园月岭大道、石靖路交叉路口段,雨污管道碎(裂)管法修复工程 | 1 | 项 | 142265.00 | 128038.50 | 否 | 建筑业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参照)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的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应填“建筑业”。附(建筑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投标供应商拟派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交的的基本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 | 投标供应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交的的基本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报名时间
7.1报名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采购文件的获取:
8.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8.2获取地点及方式:(1)于本公司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2)电话联系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11.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12.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2.1公告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12.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南靖高新园建设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科技路汇和大厦
邮编:363601
联系人:沈镇坤
联系电话:13559286747
14.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
邮编:363000
联系人:黄雅卿
联系电话:0596-2171920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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