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527]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方案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报告造价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XXXXXX工程设计咨询住宅商业贿赂公建配套12班幼儿园2班托儿班配套工程两层地下室市政道路工程绿地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造价成果文件复核及审查咨询报告建设方案咨询初步设计咨询施工图设计咨询设计图纸质量优良性审核BIM成果四新新技术应用人性化设计装配式建造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应用技术文件勘察文件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勘察地基基础技术咨询服务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管线迁改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招标工程量清单进度款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造价管理文件市场调查询价预估工程造价政策设备材料特种设备价格信息工程造价信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工程会议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风险分析投资控制工程变更资料常规施工方案分析报告合同价款修正相应的预算调整综合定额其他相关文件备案组织推进结算工程施工工程服务结算工作建议结算依据资料工程结算签证及时归档结算审核报告结算评审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结算纠纷结算台账资料汇总评估分析描述设计概算出具预算评审报告结算价比较建筑技术经济指标提交合同管理专题报告驻场服务造价服务设计深度设计技术协调会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及优化施工招标设计优化设计设计合规合法性审核设计投资可控性审核绿色低碳性生态环保性规划钢结构装饰装修幕墙空调暖通给排水园林绿化智能化供电照明消防节能抗震卫生燃气人防弱电安全性审查主体结构体系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设计优化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造价专业意见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实施单体各项各专业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关键节点审核造价团队项目服务专业性建议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造价成果招标挂网财政评审审计部门的审计法律支持建筑行业设计建筑设计选填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建筑构配件工程勘察设计电气咨询方案全过程设计咨询全流程电子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概算评审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主材提供市场信息方案比选优化建议专业及合理的建议代建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材料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527
预算金额1964.73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20-39910657
中标公司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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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 | JG2022-17527 |
招标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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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1-22 0:00:00 | 2022-12-13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1-22 0:00:00 | 2022-12-13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1-22 0:00:00 | 2022-12-13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1-22 0:00:00 | 2022-12-13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1-22 0:00:00 | 2022-11-24 23:59:59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2-13 9:45:00 | 2022-12-13 10:00:00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13 10:00:00 | 2022-12-13 11:00:00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2-13 10:00:00 | 2022-12-13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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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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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项目编号:JG2022-1752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时0分~2022年12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964.7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其他事项: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0时0分 - 2022年12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2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9时45分 - 2022年12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朱工
- 联系方式:020-39910657
- 代理联系方式:13725136568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监督电话:020-39053528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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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公告(上网稿).pdf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公告(上网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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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公告(上网稿).doc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公告(上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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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文件(上网稿).doc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文件(上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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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文件(上网稿).pdf横沥镇安置区三期招标文件(上网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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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联审决策项目)横沥安置区三(1).pdf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联审决策项目)横沥安置区三(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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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02211210005-20221121173035.GZZB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
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
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
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
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施工
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
全过程造价咨询。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京珠高速以
西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4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4978.0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 |
内容包括:约2232套住宅,商业等公建配套,12班幼儿园及2班托儿班配套工程,两 |
层地下室,市政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绿地工程等。 |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
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
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
设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比选论证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
收结算阶段等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
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全面配合发
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2-
设计咨询工作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方案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规划符合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对联审决策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业主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的修改落实情
况
③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及优化
④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⑤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
见
(2)方案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④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⑤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
见
(3)初步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④工程设计概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⑤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4)施工招标设计阶段:
①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②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
(5)施工图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
③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④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
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⑥工程设计预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3-
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咨询意见
(6)施工过程技术咨询
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②施工过程遇到得技术问题,承包人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承包人应作出专业评价,帮助发包人选
择出最优方案
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设计咨询工作目标
为发包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保障经设计咨询审核后的设计成果合规合法、图纸质量
优良、设计先进、投资可控。
(1)设计合规合法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规范、
行业标准、条例、规程、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联审决策意见、立项批复、规划设计
条件、方案审查批复、规划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人防意见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涉河
涌、地铁、文物、管线、高速、危险厂区等具体管理要求,及承包人相关管理办法和要
求等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性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保证设计成果合规合法。
(2)设计图纸质量优良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含BIM成果)是否完整、
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审核,对绘图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审核,仔细核查设计错漏碰
缺、管线平衡、专业接口等问题,保证设计图纸质量。
(3)设计先进性审核:对设计成果在场地衔接顺畅性、功能合理适用性、美观性、
四新新技术应用、人性化设计、绿色低碳性、生态环保性、装配式建造设计、海绵城市
设计、BIM应用等方面设计情况进行审核、总结、评价,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
针对性的提升改进意见,保证设计先进性。
(4)设计投资可控性审核:对各专业主要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进行评价,对造价影响比
较大的方案提出是否进行比选的意见,并提出优化意见及推荐方案,保证设计成果的经
济性,确保工程概算控制在工程估算范围内,预算控制在经评审审定的概算中建安工程
费范围内。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书面成果资料的应
加盖企业公章。
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
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树木保护专章)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住建部令第13号)及最新的国
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
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建设方案、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
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
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4-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
(3)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
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
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
定的深度要求。
(4)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是否符合规划、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空调、暖通、给排水、园
林绿化、钢结构、智能化、供电、照明、道路、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
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7)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或
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
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
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
图章和签字。
(12)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3)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
业)。
(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
平台。
(15)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发包人认为有
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2.2.2.3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
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
-5-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4 | 竣工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 |
-6-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结算阶段 | 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
5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6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程进行总结与汇报。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7-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
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传统模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2.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3.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4.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5.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6.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招标阶段 | 1.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人招标挂网、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3.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确保招标挂网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
4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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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
5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6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7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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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2.4最高投标限价:1964.73万元(其中:全过程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771.78万元;施工图审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7.827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最
高投标限价为:1025.14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子项报价高于相应子项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
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
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
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
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
资质;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
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
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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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
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
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1〕1号)确定。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
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全过程设计
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全过程造价 |
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 |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
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
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
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注:其他事项: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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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
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
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
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并不
少于20日历天。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2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
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
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
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
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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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3725136568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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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
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
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
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前期服务单
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
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
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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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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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
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职责外,还 | (1)(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职责外,还 |
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及(选填)任务。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 | 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及(选填)任务。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 |
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 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
(2)(联合体成员,施工图审查任务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 | (2)(联合体成员,施工图审查任务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 |
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 | 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 |
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 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
(3)(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 | (3)(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 |
具体按合同要求。 | 具体按合同要求。 |
(4)(联合体成员,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 | (4)(联合体成员,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 |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 |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 |
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 | 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 |
(5)(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 | |
具体按合同要求。 | 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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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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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1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公告造价咨询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规模: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京珠高速以西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4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4978.0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约2232套住宅,商业等公建配套,12班幼儿园及2班托儿班配套工程,两层地下室,市政道路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绿地工程等。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2.1.1招标项目名称: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2.1招标项目概况
②对联审决策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业主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的修改落实情况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规划符合性及设计深度情况(1)建设方案咨询设计咨询工作要点(包括但不限于)2.2.2.1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比选论证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的勘察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务,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提供专业意见。2.2.2招标内容: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2)方案设计咨询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⑤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④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③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及优化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3)初步设计咨询⑤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④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②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①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4)施工招标设计阶段:⑤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④工程设计概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②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④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③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②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5)施工图设计咨询②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
②施工过程遇到得技术问题,承包人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6)施工过程技术咨询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给出具体咨询意见⑥工程设计预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2)设计图纸质量优良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含BIM成果)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审核,对绘图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审核,仔细核查设计错漏碰缺、管线平衡、专业接口等问题,保证设计图纸质量。(1)设计合规合法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条例、规程、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联审决策意见、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批复、规划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人防意见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涉河涌、地铁、文物、管线、高速、危险厂区等具体管理要求,及承包人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等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性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保证设计成果合规合法。为发包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保障经设计咨询审核后的设计成果合规合法、图纸质量优良、设计先进、投资可控。设计咨询工作目标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承包人应作出专业评价,帮助发包人选择出最优方案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树木保护专章)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住建部令第13号)及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书面成果资料的应加盖企业公章。(4)设计投资可控性审核:对各专业主要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进行评价,对造价影响比较大的方案提出是否进行比选的意见,并提出优化意见及推荐方案,保证设计成果的经济性,确保工程概算控制在工程估算范围内,预算控制在经评审审定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费范围内。(3)设计先进性审核:对设计成果在场地衔接顺畅性、功能合理适用性、美观性、四新新技术应用、人性化设计、绿色低碳性、生态环保性、装配式建造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应用等方面设计情况进行审核、总结、评价,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提升改进意见,保证设计先进性。
(6)是否符合规划、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空调、暖通、给排水、园林绿化、钢结构、智能化、供电、照明、道路、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4)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3)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建设方案、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12)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7)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2.2.2.3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式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15)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13)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 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4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5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6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程进行总结与汇报。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子项报价高于相应子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2.4最高投标限价:1964.73万元(其中:全过程设计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71.78万元;施工图审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67.827万元;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25.14万元)。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传统模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 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2.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3.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4.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 ,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5.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6.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招标阶段 | 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和常规施工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等,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关文字部分 (包括报价格式、报价组成、合同条款等)。配合发包人招标挂网、备案等工作,对招标答疑中出现的造价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或补充完善招标相关资料,如发现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有不妥当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并协同完成该部分修改工作。复核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一致性,确保依据图纸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确保招标挂网图纸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所用图纸一致。 |
4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5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如签证等),并及时归档。 3.依据有关规定审核结算资料,并形成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4.跟进结算评审(审核)工作,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5.协助发包人处理与承包人的有关结算纠纷。6.组织编制结算台账。7.结算后进行资料汇总、提交结算后评估分析,包括对项目及实施过程的描述、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及结算价进行比较,编制单体、各项各专业等工程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投资控制的效果进行分析,提交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 |
6 | 驻场服务 |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承包人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驻场办公,开展造价服务工作。(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驻场造价专业人员) |
7 | 其他 | 1.在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关键节点审核时,应及时合理安排能满足以上各关键节点的造价团队,专业配置齐全,确保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并按发包人要求对阶段性造价咨询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2.设置专职人员进行项目服务工作,以满足发包人的工作需要。3.向发包人提出专业性建议并提供相关的服务,协助发包人解决与第三方的合同纠纷。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独立编制所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并按工程进度、发包人要求及时上报。5.协助发包人完成财政评审及审计部门的审计,为项目造价纠纷提供法律支持。6.委派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出席发包人召开的专业会议。7.协助发包人建立或完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体系和制度。8.项目推进过程中,协助发包人跟进相关的专业评审工作(概算、预算、变更、合同价、结算及其他内容等)。9.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派出的工作任务单。10.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是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7关于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其他事项: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如为本项目的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将被剥夺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将本项目中标资格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授予。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自2022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并不少于20日历天。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39910657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657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372513656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六、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前期服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如有))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三附件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南沙开发区(区)建设中心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
序号 | 单位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期 | 拒绝投标情况 |
序号 | 单位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更新至2022年5月12日 |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3/23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
2 |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3 |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 2017/2/20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5 | 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18/5/18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广州房实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 2019/3/25 | 无限期 | 建设项目投标资格 |
说明:
在拒绝投标期限内,拒绝上述单位参与列表中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中心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若上述单位名单及拒绝期限发生变化的,则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
2
中心的最新书面文件为准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具体按合同要求。(5)(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4)(联合体成员,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负责本项目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任务,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2)(联合体成员,施工图审查任务牵头方):作为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除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其他施工图审查单位违约时,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1)(联合体主办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职责外,还应负责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及(选填)任务。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需出具)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11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文件造价咨询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4第一卷3目录
(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三卷43第二卷42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联系人:朱工电话:13725136568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书。中标后,以上费率及投标下浮率均不予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子项报价高于相应子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电子保函相关操作指引。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
5.2 | 开标程序 | 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中标单位须按发包人要求,派遣不少于1名造价专业人员(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单位增加合格的造价专业驻场人员),服从发包人管理,实际驻场人员需经业主单位审核,以业主单位面试确认后的人选为准。驻场人员协助业主开展本项目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及业主安排的其它专业性工作,具体以业主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 |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咨询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
(5)投标文件格式;(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申请公函;3.1.1.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资质证书;(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项目获奖情况;(3)类似业绩情况;(2)企业基本情况;(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2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咨询工作实施方案;(6)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信誉情况;(5)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5)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资质证书;(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投标申请公函;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9)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6.1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排前;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登记时(或资审时)一致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1.评标方法2、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所有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的连续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注: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企业业绩(14分) | 一、设计咨询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或全过程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业绩为准。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工程规模,上述证明材料未明确工程规模的,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图审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扫描件中须明确项目工程规模,上述证明材料未明确工程规模的,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三、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造价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方业绩为准。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明确项目工程投资规模,上述证明材料未明确工程规模的,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7分) |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指派)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1、工作年限在20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工作年限在10年(不含)-20年(含)的得0.5分;工作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得0.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2、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咨询或全过程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注:①须提供相应职称证、毕业证书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前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须提供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工作年限从获得最高学历至今计算的年限为准。②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工程规模,上述证明材料未明确工程规模的,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拟委派的施工图审查负责人(2分) | 施工图审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图审查牵头单位指派)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具有工程类教授(或正高)级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2、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注:①须提供相应资格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前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须提供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拟委派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7分) | 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全过程造价咨询牵头单位指派)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1、造价工作经验年限在20年(不含)以上的得1分;造价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不含)-20年(含)的得0.5分;造价工作经验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得0.1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2、具备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3、具备有效且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4、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承接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注:①须提供相应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书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前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须提供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工作年限从获得最高学历至今计算的年限为准。②业绩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证明材料中须明确项目工程规模,上述证明材料未明确工程规模的,以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为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拟委派的其他技术人员(25分) | 一、全过程设计咨询专业技术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指派):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中具有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3分;具有省级(含直辖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1.5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满足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5个专业,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满足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5个专业,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资格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二、施工图审查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单位指派):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满足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5个专业,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得0.4分;本项最多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满足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5个专业,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0.4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资格证、职称证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三、全过程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指派):1、除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至少包括2名安装专业)人数;10人或以上的,得3分;5人(含)-10人(不含)的,得2分;5人以下(不含)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2、上述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
2.2.4(1) | 资信业绩(70分) | 企业获奖及资信(15分)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文件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获奖时间以证书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站公布时间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计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认定在有效期内,得2分。注: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公示日期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查询公示截图,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造价咨询牵头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造价咨询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等级AAA级或以上的,得5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造价咨询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等级AAA-级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造价咨询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信用等级AA级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材料网页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计分。 |
2.2.4(2) | 全过程咨询方案(20分) | 1、全过程设计咨询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重难点分析准确、详细,应对措施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措施得2分,在此基础上措施优加2分、良加1分。无措施得0分。 | |
2.2.4(2) | 全过程咨询方案(20分) | 2、施工图审查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实施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重难点分析准确、详细,应对措施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措施得2分,在此基础上措施优加2分、良加1分。无措施得0分。 | |
2.2.4(2) | 全过程咨询方案(20分) | 3、全过程造价咨询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重难点及应对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重难点分析准确、详细,应对措施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措施得2分,在此基础上措施优加2分、良加1分。无措施得0分。 | |
2.2.4(2) | 全过程咨询方案(20分) | 4、项目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目标明确、 协调思路清晰、协调措施针对性强。有工作方案得2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优加2分、 良好加1分。无工作方案得0分。 | |
2.2.4(2) | 全过程咨询方案(20分) | 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保证措施:对本项目的措施有效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措施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有措施得2分,在此基础上措施优加2分、良好加1分。无措施得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见《综合评分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3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3.2.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将各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综合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每方面得分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不得超出上述分值范围。同时,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每子项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3.2详细评审(3)当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第三卷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资审审查部分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按合同约定完成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技术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说明: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若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 %。 |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其中:①全过程设计咨询费为:小写 元;②施工图审查费为:小写 元;③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为:小写 元 |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注册证号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四、投标保证金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致:(招标人):投标申请公函(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五、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3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4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
5 |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 | |
6 |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
7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8 | 关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 |
9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六、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八、企业业绩获奖情况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是指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所对应的业绩。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七、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主要业绩名称 | 业绩简介 | 建筑面积 | 合同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九、拟投入人员一览表2、以上获奖情况是指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所对应的奖项。获奖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工程规模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备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相关注册资格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格式自定)十一、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信誉资料等十、其他资料注:上述人员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
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
造价咨询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三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卷
-3-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联系人:张工电话:020-3991065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8室联系人:朱工电话:1372513656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横沥镇安置区三期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书。中标后,以上费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率及投标下浮率均不予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子项报价高于相应子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 |
-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电子保函相关操作指引。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9-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5.2 | 开标程序 | 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
-10-
五、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
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3 |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4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
5 |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 | |
6 |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
7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
8 | 关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 |
9 | 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 |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
-51-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
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
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2-
(2)投标人声明(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53-
六、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54-
七、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主要业绩名称 | 业绩简介 | 建筑面积 | 合同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是指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所对应的业绩。
-55-
八、企业业绩获奖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工程规模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备注 |
1、获奖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以上获奖情况是指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所对应的奖项。
-56-
九、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相关注册资格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注:上述人员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7-
十、其他资料
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信誉资料等
-58-
十一、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格式自定)
-59-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
化项目专章
(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为准)
-60-
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及
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建设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及
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
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工程全
过程设计咨询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及工作: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法》、《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及其他最新的相关
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及
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等。
1.5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计算规范、综合定额及现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有
关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1.6发包人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发包人的要求、合同、图纸、
招标文件等。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3工程等别(级):
2.4工程总投资: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提交日期 |
1 | 批准的立项文件、规划设计要点、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 按照工程进度提供 |
2 |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勘察成果资料 | 按照工程进度提供 |
3 | 相应阶段设计文件 | 按照工程进度提供 |
第四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
(根据项目委托内容进行调整)
4.1建设方案比选论证阶段在设计单位提交建设方案文件(至少
2个比选方案)后,5天内提交《建设方案咨询报告》一式8份。
4.2方案设计阶段在设计单位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5天内提交
《方案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
4.3初步设计阶段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后,5天
内提交《初步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
4.4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施工图文件后,1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一式8份。
4.5施工过程中,在设计单位提交正式变更的设计文件后,5天
内提交《设计变更咨询意见》一式3份。
4.6本项目如有BIM要求的,承包人需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BIM模型完成后10天内提交提供BIM咨询报
告一式3份。
4.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承包人分期分批开展设计咨询工作。
4.8对于大型复杂项目,根据发包人要求频率提交设计咨询报告。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4.9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
合同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发包人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
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
盖有承包人公章。
第五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施工图设计文件、BIM成果(施工图设计阶段)审查报告 | 8份或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 | 承包人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提交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施工过程中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正式变更的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阶段性审查报告》(如需)。 |
2 | 勘察文件、施工图纸。(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 14份或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 | 承包人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提交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施工过程中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正式变更的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阶段性审查报告》(如需)。 |
3 | 其他:按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尤其是重大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 8份或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 | 承包人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在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提交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施工过程中在勘察设计单位提交正式变更的设计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阶段性审查报告》(如需)。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作相应调整)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 |
第六条服务内容
6.1
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相
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
依据,对本项目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
计的各个阶段(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方案比选论证阶段、设计阶段、施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等(根据项目委托内容进行调整)的勘察
设计大纲、成果文件和勘察工作量合理性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
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咨询报告,提供履约期间的设计咨询服
务,全面配合发包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
提供专业意见。
6.2设计咨询工作要点(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项目委托内容进行调整)
(1)建设方案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规划符合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对联审决策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业主意见、专家评审
意见等的修改落实情况
③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及优化
④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⑤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⑥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
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
(2)方案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④工程设计估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⑤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
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
(3)初步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初步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③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④工程设计概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⑤提出优化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预计的社会经济效益
(4)施工招标设计阶段:
①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②设计深度是否达到业主招标要求
(5)施工图设计咨询
①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
②对各阶段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
落实情况
③对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的执行情况
④施工图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
⑤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⑥工程设计预算是否在限额设计投资控制范围内
⑦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技术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技术问
题给出具体咨询意见
(6)施工过程技术咨询
①同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②施工过程遇到得技术问题,承包人应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③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多种施工方案,承包人应作出专业
评价,帮助发包人选择出最优方案
④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应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6.4设计咨询工作目标
为发包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保障经设计咨询审核后的设计成果
合规合法、图纸质量优良、设计先进、投资可控。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1)设计合规合法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条例、规程、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
联审决策意见、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批复、规划批复、
初步设计批复、人防意见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涉河涌、地铁、文物、
管线、高速、危险厂区等具体管理要求,及承包人相关管理办法和要
求等进行审核,提出符合性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修改完善,保证设计
成果合规合法。
(2)设计图纸质量优良性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成果文件(含BIM
成果)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要求进行审核,对绘图是否符合
标准进行审核,仔细核查设计错漏碰缺、管线平衡、专业接口等问题,
保证设计图纸质量。
(3)设计先进性审核:对设计成果在场地衔接顺畅性、功能合
理适用性、美观性、四新新技术应用、人性化设计、绿色低碳性、生
态环保性、装配式建造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应用等方面设计情
况进行审核、总结、评价,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提
升改进意见,保证设计先进性。
(4)设计投资可控性审核:对各专业主要设计方案的经济性进
行评价,对造价影响比较大的方案提出是否进行比选的意见,并提出
优化意见及推荐方案,保证设计成果的经济性,确保工程概算控制在
工程估算范围内,预算控制在经评审审定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费范围
内。
6.5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
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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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住建部令第13号)及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
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建设方案、方案设计及初步设
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
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
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
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
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
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
求。
(4)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
系是否安全、可靠。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是否符合规划、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空调、
暖通、给排水、园林绿化、钢结构、智能化、供电、照明、道路、消
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
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7)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
规范和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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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
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
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
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2)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3)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
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
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
(15)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
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
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增加或减少)
6.6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1)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适用于EPC模
式项目):
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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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1 | 估算阶段 | 1.参与可研方案、投资估算讨论。2.为投资估算提供技术咨询服务。3.编制或审核前期阶段相关费用。4.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 |
2 | 设计阶段 | 1.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审核报告;协助完成概算评审工作。2.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3.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参与方案比选、优化,提出优化建议。4.审核施工图预算(含参与设计优化工作及相应的预算调整),提出专业及合理的建议,参与协商洽谈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并负责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出具预算评审报告。5.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如按规定应由其他部门负责管线迁改工程预算评审工作的,承包人须负责协助预算评审工作,提出专业化、合理化的建议,并提交正式的预算审核报告。6.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7.协助发包人进行造价控制。 |
3 | 施工阶段 | 1.协助发包人拟定合同文件的造价相关条款,并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2.根据发包人安排,负责合同期内涉及服务类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工作。3.负责施工过程计量支付控制,审核已完成工程量与进度款,根据每月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4.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发包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与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向发包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5.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6.提供工程造价政策、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信息等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7.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会议,参与选择技术经济性最佳的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控制,对合同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条款正确理解和执行,按照合同价款调整的有关规定,审核工程变更资料,对工程变更及其他合同价款调整事件进行审核。8.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造价控制建议,按发包人要求提交物价变化对造价影响的分析报告。9.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合同价款修正及调整的审核。10.建立工程变更、扣款、支付、材料调差等相关台账,统计分析工程投资情况,定期向发包人汇报,为投资控制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4 | 竣工结算阶段 | 1.按发包人要求组织推进结算工作(含工程施工类和工程服务类),提出结算工作建议。2.协助发包人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结算方面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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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
和设备;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
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
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
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
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
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
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
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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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
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
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
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
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
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
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
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
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
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
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
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
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
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
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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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
511455;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
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
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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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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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履约保函
银行保函(中标后提交,投标时不需要提交)
(无固定期限格式)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址)
鉴于,[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
知书(年月日签署)实施(工程名称),又鉴于你
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
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确认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的
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
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
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
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你方通知撤销前一直有效。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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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中标后提交,投标时不需要提交)
(固定期限格式)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址),.
鉴于,(以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年月
日签署)实施(工程名称),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
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
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责任,
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
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
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承诺书
(承诺书原件提交给发包人,合同内粘贴复印件)
致:发包人(建设单位)
发包人(建设管理单位)
我方于年月日中标工程名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我方须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真实有效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现申请开具有效期
不低于年的固定期限银行保函;并承诺当保函的有效期已满达年但项目
未完成竣工验收且未完成项目结算时,我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
证明或说明理由,主动办理新保函续保,且新保函有效期不低于年。我单位
将对由我方提交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
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风险以及违反履约承诺不良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
但不限于接受被发包人暂停或限制由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资格。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XXXXXX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合同
附件4投标报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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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计算书
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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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架构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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