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106-04-01-586381
预算金额3688.93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0755-330912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378610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41BA0260426-01A 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城西片区,项目东侧中山大学眼 项目地址: 科中心,南侧为汇美大厦,西侧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侧 项目类型: 工程 为天河第一小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本项目地块南北狭长,用地面积较小。工程宗地总面积:3257㎡,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547㎡,道路面积 233㎡,绿化面积477㎡,总建筑面积32680.83㎡,总计容面积27638.47㎡,建筑幕墙高度110.7m,地下3 层,地上20层。建筑幕墙总面积约21357 ㎡,约有12种幕墙细分系统。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 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幕墙、光伏幕墙系统、精致钢幕墙、全玻 幕墙系统、铝合金百叶和格栅、蜂窝石材系统、蜂窝铝板系统、雨棚系统、吊顶系统、铝合金窗系统、栏杆 项目概况: 及扶手等;(2)幕墙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3)幕墙工程深化设计;(4)幕墙工程样板;(5)材 料采购、加工、安装;(6)电动开启扇和擦窗机(包含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移交等);(7)泛光照 明工程的预留、型材开槽、防水、安装协调、标识预留预埋等配合工作;幕墙防雷;燃气管紧固件;竖向防 火封堵;(8)成品保护;幕墙工程收边收口工作;(9)应用BIM技术等数字化管理技术,保障项目高品质 建设、精细化管理;(10)幕墙工程验收、交付;(11)工程保修、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最终的承包范 围以施工图纸及合同文件内容为准。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 公告名称: 公告发布媒体: 次)招标公告【电子标】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27 00:00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证》(项目代码:2212-440106-04-01-586381)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深圳湾区城市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 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项目 代码:2212-440106-04-01-586381 二、招标单位: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 司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755-330912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 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6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工、何工联系电话:020-37861059、3786055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 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28866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 州市珠江新城城西片区,项目东侧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南侧为汇美大厦,西侧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侧为 天河第一小学。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南北狭长,用地面积较小。工程宗地总面积:3257㎡,其中可建 设用地面积2547㎡,道路面积233㎡,绿化面积477㎡,总建筑面积32680.83㎡,总计容面积27638.47㎡,建筑幕墙高度110.7m,地下3层,地上20层。建筑幕墙总面积约21357 ㎡,约有12种幕墙细分系统。五、标 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珠江新 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璃幕墙、光伏幕 墙系统、精致钢幕墙、全玻幕墙系统、铝合金百叶和格栅、蜂窝石材系统、蜂窝铝板系统、雨棚系统、吊顶 系统、铝合金窗系统、栏杆及扶手等;(2)幕墙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3)幕墙工程深化设计;(4)幕墙工程样板;(5)材料采购、加工、安装;(6)电动开启扇和擦窗机(包含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移交等);(7)泛光照明工程的预留、型材开槽、防水、安装协调、标识预留预埋等配合工作;幕 墙防雷;燃气管紧固件;竖向防火封堵;(8)成品保护;幕墙工程收边收口工作;(9)应用BIM技术等数 字化管理技术,保障项目高品质建设、精细化管理;(10)幕墙工程验收、交付;(11)工程保修、档案 移交和竣工结算。最终的承包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合同文件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36,889,364.55 元。六、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 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月日至 2024年月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 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月日时 分;截止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月日时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 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 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 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 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 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 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 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 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 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 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 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 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 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 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 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 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 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 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 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 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 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 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 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 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 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 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 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 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 公告信息: 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三、投标人 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 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 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 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 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 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 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 有效期内。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 话:0755-33091211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601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 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七、本招标 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 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 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 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 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 时限为180日历天):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 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 标时不一致的;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月 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广州 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 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 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 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 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 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 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 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 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 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 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 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 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 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 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 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 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 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 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 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 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 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 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 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 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 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负责 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 字。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序号姓名岗位职称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技术负责人 2 项目副经理 3 深化设计负责人 4 质量总监 5 安全总监 6 商务经理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 职安全员外):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深化设计负责人、质量总监、安全总监、商务 经理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 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 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 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 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 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招标段/包(包(1)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241BA0260426/01-01A 块项目幕墙工程(第二次)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预算价(元): 36889364.55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 定标办法: 票决定标 是否递交领取文件申请 否 资料: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64 264日历天 (天): 说明: 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单元式玻璃幕墙、框架式玻 璃幕墙、光伏幕墙系统、精致钢幕墙、全玻幕墙系统、铝合金百叶和格栅、蜂窝石材系统、蜂窝铝 板系统、雨棚系统、吊顶系统、铝合金窗系统、栏杆及扶手等;(2)幕墙工程相关的报批报建手 续;(3)幕墙工程深化设计;(4)幕墙工程样板;(5)材料采购、加工、安装;(6)电动开 招标/采购范围: 启扇和擦窗机(包含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移交等);(7)泛光照明工程的预留、型材开 槽、防水、安装协调、标识预留预埋等配合工作;幕墙防雷;燃气管紧固件;竖向防火封堵; (8)成品保护;幕墙工程收边收口工作;(9)应用BIM技术等数字化管理技术,保障项目高品质 建设、精细化管理;(10)幕墙工程验收、交付;(11)工程保修、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最终 的承包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合同文件内容为准。 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27 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0-17 15:00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质疑截止时间: 2024-09-28 17:00 2024-10-01 23:59 时间: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17 15:00 开标时间: 2024-10-17 15:00 文件获取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 B3601 联系人: 赵越 联系电话: 0755-33091276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联系人: 林工、何工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020-37861059 电子邮箱: 316206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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