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电力公司综合能源2024年第02次非物资竞争性
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8D702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并委托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批次采购项目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见下表: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1 | 001 | 劳务业务外包 | 包1-包2 |
2 | 002 | 非生产性设备维保 | 包1 |
3 | 003 | 项目前期服务 | 包1-包2 |
4 | 004 | 房屋维修 | 包1 |
5 | 005 | 会计服务 | 包1 |
6 | 006 | 培训服务 | 包1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结果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8)其他。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8月26日-2024年08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þhttps://ecp.sgcc.com.cn□https://et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4009915500。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应答人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4.5注意事项: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9日10:00时。
应答文件制作形式:本采购批次仅接受电子应答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承包(服务)商到现场递交应答文件。所有电子应答文件均应保证内容一致性,均需提供PDF版。
应答文件提交(递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提交(递交)采购人。
应答文件提交(递交)地点:所有应答文件应当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254911486@qq.com)
(1)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2)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加密应答文件发送要求:承包(服务)商以分标为单位将应答文件进行加密压缩(自行设定四位数字的密码)发送至指定邮箱,(即一个分标制作一个压缩包发送一封邮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名称命名按下列格式:分标名称+包号+承包(服务)商名称。(例:001劳务业务外包+包1+承包(服务)商名称)。
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电子邮件解压密码发送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严禁提前发送。
解压密码按下表制作:
承包(服务)商名称 | 分标编号/名称 | 包号 | 发件邮箱 | 解压密码 |
自行设定(4位数字) |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开封时间及地点
6.1开封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封方式为: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封。
6.2承包(服务)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登录“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下载SGCC文件,并通过承包(服务)商应答工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未完成上述应答工作的本次应答失败,后果由潜在承包(服务)商自行承担)。
6.3本次采购承包(服务)商需进行多轮次报价,报价时登录“国家电网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下载SGCC文件,并通过承包(服务)商应答工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多轮及最终报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应答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二“谈判和再报价流程”)。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s://www.qhei.net.cn)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
邮编:810018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德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
邮编:810016
项目联系人:温经理
电话:0971-6076599
电子邮件:254911486@qq.com
9.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合规约定
在合同签订时,由中标(成交)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一并签订该约定,合规约定内容详见附件2: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附件1.xlsx
附件2:合规约定(业务关联方)
附件2:合规约定.docx
附件3:ECP2.0不含税价格填写示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