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姬窦线容貌提升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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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102840001461 | ||||||||||||||||||||||||||||||||||||||||||||||
招标内容: | |||||||||||||||||||||||||||||||||||||||||||||||
姬窦线容貌提升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姬窦线容貌提升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马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马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元氏县马村镇境内姬窦线,西起红旗大街,东至107国道;2.2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竣工验收结束;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2 00:00至2025-01-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31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元氏县马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311-84661328;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弥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畅 0311-898088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84630688 电子邮箱:ysxspjjd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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