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tj-2024-cg-07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46472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J-2024-CG-07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起至2024年10月31日。所编制《乌鲁木齐河“一河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柴窝堡湖“一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须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查最终通过。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2024 年7月22日 23:59。发布招标文件的网站:请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将在该网站公布,敬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 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 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 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 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 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 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 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 咨询。
6.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 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 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 解密 CA 不一致等),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7.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在线解密。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 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 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 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河湖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一巷37号
联系方式:0991-4647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10楼
联系方式:1859911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蕊
电 话:18599110117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河及柴窝堡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报告(2024-2026)编制服务项目.pdf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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