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面积约24000㎡,打蜡保养时按各病区病人情况调整施工时间,推荐品牌(碧丽珠、绿色家园、帕可丽、彩虹7CF、3M以及豪氏等);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并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满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1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17时前与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确认参与报名(邮寄地址:建湖县秀夫路书香苑一幢112号),联系人:张政,联系方式:18905116833,(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5:00。
开标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15:00。
2.履约保证金
2.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司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投标报价
3.1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包括包括全部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利息、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不可预见费、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等一切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4.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费标准×5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算;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清单报价表;
(6)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原件。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政
联系电话:18905116833
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docx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6日
二、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需求: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面积约24000㎡,打蜡保养时按各病区病人情况调整施工时间,推荐品牌(碧丽珠、绿色家园、帕可丽、彩虹7CF、3M以及豪氏等);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并通过验收。
6.付款方式: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满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支付货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1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四、报名时间地点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17时前与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确认参与报名(邮寄地址:建湖县秀夫路书香苑一幢112号),联系人:张政,联系方式:18905116833,(标书制作费:300元),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5:00。
开标地点:建湖县人民医院行政楼904室。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3日15:00。
2.履约保证金
2.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现金方式(自备信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密封。未中标的单位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现场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交至医院指定账户,公司期满无异议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齐。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2.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整,以非现金方式汇至建湖县人民医院账户(单位名称:建湖县人民医院,中国工商银行建湖县建南支行,账号:1109610109000034362),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投标报价
3.1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包括包括全部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利息、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不可预见费、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等一切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招标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
4.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费标准×50%,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算;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投标文件组成: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
5.1一号标书至少应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清单报价表;
(6)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二号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原件。
投标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的,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6.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二号标书,一号投标文件 一式叁份 ,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正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并装于一个封袋内。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标志;二号标书为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号标书须单独密封与一号标书封袋一并递交。
(2)一号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二标书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或封箱密封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委托代理人)章印。
七、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建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80615356
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政
联系电话:18905116833
附件:建湖县人民医院PVC地板打蜡服务项目(二次).docx
建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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