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中河分院下属11个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鄞州区第二医院招标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就中河分院下属11个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项目实施院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A202306142305
二、项目名称:中河分院下属11个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五、供应商投标资格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销售资质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法记录。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提供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活页装订的将被拒绝)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封面加盖公章,同时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一起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经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距离开标日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授权人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7、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装订的;
7-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7- 3、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7-4、磋商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7-5、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7-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7-7、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8、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用综合判定、低价优先的原则,中标结果以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前
2、未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现场报名)或逾期递交招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06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1号楼5614房间递交招标文件并举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九、业务联系及报名: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联系人:贝老师、林老师;电话:0574-55662943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13日(除法定休假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技术参数咨询:周老师 电话:13566595383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
中河分院下属11家服务站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服务附件(1).docx
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一、项目编号:A202306142305
二、项目名称:中河分院下属11个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要求 |
1 | 中河分院下属11个服务站医疗废物转运 | 3.96万 | 见附件 |
五、供应商投标资格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销售资质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法记录。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提供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活页装订的将被拒绝)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封面加盖公章,同时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一起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经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选择该项目(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下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距离开标日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授权人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7、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装订的;
7-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7- 3、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7-4、磋商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7-5、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7-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7-7、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8、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用综合判定、低价优先的原则,中标结果以院外网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17时00分前
2、未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现场报名)或逾期递交招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06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1号楼5614房间递交招标文件并举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九、业务联系及报名: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联系人:贝老师、林老师;电话:0574-55662943
报名时间:2023年06月07日—2022年06月13日(除法定休假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技术参数咨询:周老师 电话:13566595383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
中河分院下属11家服务站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服务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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