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草坝02号地块项目(城市综合体)一标段(施工)工程碎石、砂(项目自采)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兰草坝02号地块项目(城市综合体)一标段(施工)工程碎石、砂(项目自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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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兰草坝02号地块项目(城市综合体)一标段(施工)工程 招标人:邓阳 投标结束时间:2023-12-21 18:36:37 | ||||||||||||||||||||||||||||||||||||||
第一部分 一、需方简介: 1.1招标方简介 中铁建设集团成立于1979年,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89134部队,是“世界500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集团公司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具备建筑行业十个专业最高等级资质。业务涵盖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设计、装饰装修、市政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商品混凝土生产和输送、机械化吊装和运输、电梯安装及改造、物流贸易、模板架构租赁和加工、工程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物业经营管理等。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是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和重庆市的区域分公司。 1.2工程范围及工程简介 本次询价工程范围涵盖西南分 公司所属贵阳兰草坝02号地块项目(城市综合体)一标段(施工)工程。 本工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甲秀南路。 二、供方的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相应报价物资的生产、安装能力或代理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2产品生产厂商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 2.3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报价单位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价单的领取; 4.1获取方式一:自行到场领取。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8:30-17:00 领取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后巢乡四方河村兰草坝02号地块项目(城市综合体)一标段(施工)工程材料室。 4.2获取方式二:若跨区域,则由需方统一用邮件发送电子版需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邓阳 18685766622 第二部分 报价 1、报价清单
2、材料报价明细表中的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辅材、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 、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3、付款方式:本次询价中标签订的供需双方碎石、细砂买卖合同无预付款,不计利息。需方以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各类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非现金方式、抵房等实物资产支付, 双方每月 18-20 日对账办理结算, 从材料到施工现场,每月最高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三个月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100%。2、需方对供方款项的支付比例不超过本工程建设单位对需方的支付比例,支付时间为收到建设单位相关工程款项后。当建设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本合同需方支付工程款时,需方有权相应延长或减少供方款项的支付。在本合同支付条款中,本条具有最优先适用地位。 4、结算量的确认、结算方式及增值税发票 (1)碎石、细砂结算数量按照双方对账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总结算额不得超出合同总金额,如超出合同总金额,超出部分另行协商或签补充合同,其合同各项条款、单价维持原合同不变,仅增加合同数量及金额。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无变更以合同价为依据结算。 (2)双方每月18-20日对账一次,供方应在过程(完工)结算7日内或合同约定时间内向需方开具与结算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需方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完税证明,必须保证需方在向供方付款前,收到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完税证明,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供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为真实、有效并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税种和需方财务管理规定要求的发票,所提供发票的注册使用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相符,并符合网上查询要求;否则视为供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及发票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在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供方拒绝或逾期更换发票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或延付后续款项。 (4)、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的形式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并附在投标文件第12项投标方说明附件后。 报价单位名称:(公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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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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