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95.5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zy-2024-0422
预算金额96.00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马昭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滕惠宇
中标公司辽宁聚源实验科技有限公司95.5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DLZY-2024-0422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30
七、 定标日期: 2024-06-21
八、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DLZY-2024-0422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聚源实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5室
中标金额:9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1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文跃、于功志、孙芳、杜萱、王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滕惠宇
联系电话: 0411-82209563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马昭
联系电话: 0411-84686229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公开)二次招标定稿.pdf
1.2 M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73.3 KB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DLZY-2024-0422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30
七、 定标日期: 2024-06-21
八、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DLZY-2024-0422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聚源实验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5室
中标金额:9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1家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葛文跃、于功志、孙芳、杜萱、王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滕惠宇
联系电话: 0411-82209563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马昭
联系电话: 0411-84686229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定点供货单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公开)二次招标定稿.pdf
1.2 M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57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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