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物资
(一)钢筋:
33551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合同数量为准。
(二)材料生产厂家:
马长江、萍钢、新兴铸管 。
二、交货时间与地点:
(一)交货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项目结束;
(二)交货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江心洲联合村中交二航局巢马铁路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三、询价时间
(一)报名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5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1日 15时00分止;
(二)报价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1日 15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2日 15时00分止。
四、结算支付与计量方式
(一)结算周期: 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方应在每月16日前将上月度供货的交接签收单、发票等结算单据交于需方。
(二)支付方式:结算后15天内,以6个月银行承兑支付100%的货款。
(三)计量方式:
1. 盘条钢筋按磅重计量。以项目部磅重为依据。过磅重量与送货单重量允许误差在±3‰范围内,当磅差在±3‰范围内时以送货单数量为准计量,当有较大偏差时,双方应查找原因确保货物质量无损失时方可办理验收手续,磅差正差超过3‰时以送货单数量为准计量,当磅差负差超过﹣3‰时以过磅重量为准计量,如有异议,可到双方约定的过磅点复核。
2.直条钢筋按理重计量。按理论换算计量,买方有权进行过磅复核,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的偏差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应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
五、技术与质量要求:
1.一般要求
(1)热轧光圆钢筋符合GB/T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2)热轧带肋钢筋符合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3)钢筋的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的规定。
2.专用要求
(1)每批(同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钢筋,在交货时每捆均应标注牌号、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2)每批(同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钢筋,在交货时均应提供其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应与每捆炉批号相对应。
(3)每批交货的钢筋均不得出现腐蚀污染情况。
(4)若使用方使用直螺纹接头连接技术,卖方供应的钢筋必须保持钢筋切头端面平齐并与轴线垂直,不得有马蹄形及扭曲现象发生,否则作不合格处理。
(5)钢筋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监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