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zlzb(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嘉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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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25T至130T汽车吊租赁服务25T至130T汽车吊租赁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TZLZB(2023)001为满足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汽车吊租赁需要,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25T至130T汽车吊租赁服务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TZLZB(2023)001],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 招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1.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1.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1.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说明1.项目概况1.1. 工程概况本单位承建的广州市轨道十一号线工程主要负责标段任务为梓元岗站~广州火车站站区间隧道、流花路站~彩虹桥站区间隧道、彩虹桥~中山八站区间隧道、中山八站~如意坊站区间隧道4个盾构区间双线隧道工程, 线路长度约为9.1公里, 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涉及零星料吊装、电瓶车吊装等,需求25T汽车吊79台班,50T汽车吊60台班,80T汽车吊60台班,100T汽车吊20台班,130T汽车吊30台班,该台班数量即为合同计量总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广州地铁11号线25T至130T汽车吊租赁服务招标。(说明:此次报价需包含车辆租赁、维修费、燃油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人员保险费、设备折旧费、管理费、驾驶员工资、外部协调费等所有费用。)2.1. 本次招标范围:广州市范围;2.2. 工作范围:零星料吊装、电瓶车吊装等。2.3. 预计工期: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2.4. 人员要求: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为准,人员证件必须合法有效。2.5.计价方式:按方量计价;供应商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价格为含税价,报价格式不做具体要求。2.6.所有施工设备检验报告、保险及合格证件齐全。3、招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类似汽车吊出租经验,具有设备租赁专业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设备种类较多,出租价格低廉、服务优质、且和“招标单位”及其子公司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较大规模的设备供应商。3.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出厂年限 5 年以内; 具有履行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设备租赁需要的资格或资质;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 至 2023 年的类似汽车吊出租相关业绩。3.1.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1 至 202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或中铁二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3.1.5 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所需的各型混凝土泵车、搅拌运输车,具备快速有效的组织设备进场施工能力,所有设备证件齐全且具备相关资质要求。3.1.6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招标人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3.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8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9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3.2 专业条件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①满足通用条件的供应商;②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不得超过 5 年。③需具备提供设备延伸技术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⑤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发票,并明确增值税税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增值税税率高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代理参与报价。三、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元,标书费:2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 14:00 前将投标确认函(附件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招标组织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在递交投标书前缴纳(在汇款单上分别注明“25T至130T汽车吊租赁服务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单扫描件及时发送至租赁组织单位联系人邮箱,返款信息中应明确投标人户名、开户行详细名称(*行*省*市*县*支行*分理处)、账号,如因投标人未提交上述信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返还,招标人不承担责任,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本次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不退。注: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用务必选用公对公转账的形式。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6月30日14时00分至2023年7月11日14时00分时间内联系招标组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报价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纸质报价文件寄送即可,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下午14:00)。7.2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纸质投标书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且按时密封送达,外密封注明投标设备类型包件号。八、开标10.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下午14:00。10.2开标地点:广州地铁11号线项目;届时不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标书邮寄即可。10.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九、招标组织单位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城通分公司招标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中铁产业园A11幢1单元联系人:李嘉鹏联系电话:18313775291电子邮件:1464165326@QQ.com开户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1101019220057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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