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0672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先生020-861247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3年南联郑州分公司消防改造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南联郑州分公司消防改造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672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公开竞价选取1家供应商为南联郑州分公司提供消防改造服务。成交供应商即本工程总承包人;成交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或承包人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

1

2023年南联郑州分公司消防改造项目

1项

78.262792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含税总价限价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17385.14元,暂列金额113271.52元。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暂列金、暂估价项目按采购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金额填列,不作为竞争报价。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工程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并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施工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南侧,南航新郑机场基地园区内。
4、工程概况:南联郑州分公司位于新郑机场南航基地内,共有两个院区,其中生产区用地面积21066平方米,内有航空配餐楼一幢,局部二层,建筑面积593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用地面积20734㎡,内有办公楼一幢,三层,建筑面积1969㎡;宿舍楼一幢,三层,建筑面积1805㎡;机供品仓库一幢,一层,建筑面积1949㎡。以上几幢建筑物消火栓系统供水由原室外生活用水管网供应,水源由南航基地供水管网统一供应。由于南航基地原有室外供水管网老化且不再承担消防用水功能,南航河南公司对室外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本项目需要对南联郑州分公司以上建筑物重新施工改造室外消防管网及室内消防系统,具体见施工图纸。
5、工程内容(具体见施工图纸):
①宿舍楼内消防报警系统末端进行位移或增加;
②控制柜至消防控制室增加光纤及配管、手孔井、超五类网线等;
③办公楼、宿舍楼、机供品仓库、配餐楼消防水系统改造;
④宿舍楼内消防栓系统及灭火器增加;
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内内完成消防改造施工及设备安装并调试完毕。
8、采购范围:南联郑州分公司消防改造。
9、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1月8日9:30,联系人:孟浩,0371-68518361,统一踏勘,逾期不候。踏勘地点:南联郑州分公司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对南联郑州分公司消防改造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并盖章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2.8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9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意: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2年11月1日至今的任一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112日至2023117;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11139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迎宾大道1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宋女士,0371-68518271
5.2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先生,020-86124759
5.3 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20-86138881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4759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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