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PPP咨询服务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qt0900g22110100100100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勃利县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56150950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3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1-01 15:45信息来源:

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PPP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QT0900G221101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PPP咨询服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金来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PPP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境内;

2.3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2.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两评一案编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企业,(其中咨询专业包含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潜在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01日16时00分至2022年11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茄子河区财政局

招 标 人:七台河市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8246469111

招标代理机构:勃利县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勃利县新华街3委3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61509509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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