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3年度通勤道路清扫及站场内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z-20230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宇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3年度通勤道路清扫及站场内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项目编号TSZ-2023049)

一、项目名称:唐山站所辖唐山东站2023年度通勤道路清扫及站场内垃圾清理清运服务项目
二、项目计划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项目内容:
对唐山东站职工通勤通道、周边环境及站场内垃圾投放点垃圾清理清运。
1.每日对通勤道路进行清扫、废物垃圾清理、清运处置。具体地点如下:
①唐山东站周边包括院前(长30米,宽15米)
②上行上站台道路(由东站大门至上行站台铁栅栏门入口)(长65米,宽8米)
③上行地下涵洞上站楼梯;(高约8米)
④地下涵洞;(长450米,宽12米)
⑤下行上站台道路及楼梯(由长城门业大门外至下行客运外勤栅栏门外);(50米)
⑥下行地下涵洞上站楼梯;(高约8米)
⑦东侧涵洞口起,往北延伸至北侧银河路桥头(长约1.9公里,7米宽路面)。
⑧驼峰桥下(包括:上行至进入上行场电动杆外;下行进入下行场电动杆外)(长50米,宽7米)
⑨唐山东站至俱乐部道路两侧(长60米,宽12米)。
2.对站场内垃圾投放地点进行清理清运,具体如下:
①站场内上行区域5处。每周对货外勤、练功房、减速顶工区、商检、驼峰楼垃圾笼(每处约8㎡)进行清理清运1次。
②站场内下行区域4处。每周对通道口、军用房、商检、峰尾楼垃圾笼(每处约8㎡)进行清理清运1次。
③唐山东站集中楼区域1处。每周对区域内垃圾桶进行清理清运1次。
④车间区域2处。每周对车间门口垃圾笼(约8㎡),进行清理清运1次;车间食堂餐厨、生活垃圾2个垃圾桶,每周进行清理清运2次。
3.清扫、清理、清运标准:委托方将指派人员对服务方清理清运质量进行盯控。服务方对站区内垃圾投放点进行清理清运前须与委托方主管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在委托方人员盯控下进行清理清运。垃圾装运后须将现场地面打扫干净,要保证站区内垃圾投放点清理部位不得有生活垃圾、通勤道路不得有废物积雪(冬季)。清运车装运垃圾不得在行走过程中遗漏在所辖区域及道路上。通勤道路正常情况下必须每日进行清扫。站场内垃圾投放点每周一次进行清理,清运;车间餐厨垃圾每周二次进行清理清运。遇特殊情况接到电话通知后马上进行清理,不得影响车站生产生活,特殊情况包括车站临时产生的各种垃圾(包括冬季除雪),应无条件的予以清除。
4.清扫器具:清扫、清运所需工具、器具、运输设备全部由服务方自行承担负责。
5.人员配备: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清扫、清运及时,清扫、清运人员承包方安排不得少于3人。遇特殊情况需增加人员、机具、器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服务方全部负责。
四、质量要求
1. 服务方质量目标明确,具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监督系统及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完备的控制垃圾收集过程的方法、措施。
2. 服务方有系统的工作计划、及时收集垃圾的保证措施。
3. 服务方应具备应对特殊任务的良好执行力和配合力,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变能力。
4. 服务方应严格执行委托方卫生质量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接受委托方对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服务方工作人员安全、路风、服务、“两纪”以及工作质量的管理考核。
5. 服务方负责处理所清理的垃圾,垃圾的处理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服务方负责。
6. 按服务合同约定清运频次进行清运。
7. 清扫后地面无污物,露出路面本色。垃圾投放点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箱(盒、袋)等杂物。
8. 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面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9. 垃圾清运到地方政府允许的地点。
10.服务方处置垃圾时,应符合唐山市政环卫部门的要求,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按照《唐山站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唐站〔2020〕236号)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由于唐山站座落在门赵庄村内,唐山东站车间周边、俱乐部门前及通勤道路与门赵庄村属于共用范围,地域界限均属于共有区域,村、站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具有公共服务项目特殊要求。村委会与车站为了创建唐山卫生城,需对上述区域卫生进行日常清理,并且受地理位置限制,共有区域内的垃圾需统一由村委会负责处置。故预与丰润区常庄镇门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六、项目谈判方:丰润区常庄镇门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公司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

八、报价人需要提供扫描资料的内容
1.请丰润区常庄镇门赵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3年5月9日前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的扫描件,均加盖公司公章;到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办公室203房间领取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售价:本次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九、项目公示期限:2023年 5月5日至2023年 5 月9日
十、谈判要求
本次谈判地点拟定在唐山站301会议室组织进行。谈判结束后,唐山站将在国铁采购平台95306上发布单一来源谈判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在95306国铁平台上发布谈判成交公告。
十一、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
十二、谈判时间:具体谈判时间以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函为准,遇特殊情况谈判日期发生变化,唐山站提前24小时通知参加谈判的报价方,另定谈判日期。
十三、联系方式:
对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电话:张宇东 电话(路电):7225277
异议受理电话:(路电):7225277
传真:(路电): 7222422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站前路160号
邮编:063000



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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