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网络运行维护费)-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及电子地图数据处理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29.0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gwcg[gk]2017025
预算金额29.09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飞
中标公司金交恒通有限公司29.09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立
公告正文
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网络运行维护费)-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及电子地图数据处理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0]GWCG[GK]2017025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乙方金交恒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GWCG[GK]2017025智能交通运行支撑保障(网络运行维护费)-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及电子地图数据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及电子地图数据处理 1 290940.00 /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方式实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公司都将为客户提供全年无休的维护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及时对贵方提供服务,保证故障的及时解决。 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黄飞/059187077022 金交恒通有限公司 18065164910
合计: 29094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零玖佰肆拾元整(¥29094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28楼

4.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召开验收会,并根据验收会会议纪要,作为合同验收及付款条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2 10 每三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按服务周期支付运维服务费用,第一个服务周期:2017年11月1日-2018年1月31日 3 10 每三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按服务周期支付运维服务费用,第二个服务周期:2018年2月1日-2018年4月30日 4 10 每三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按服务周期支付运维服务费用,第三个服务周期:2018年5月1日-2018年7月31日 5 10 每三个月为一个服务周期,按服务周期支付运维服务费用,第四个l;服务周期: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该项目维护保障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须遵守合同中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属双方均有过失,应根据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招标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签方式实施,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合同自动续签。 14.2维护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14.3技术服务目标:通过购买专业的技术保障服务,为福建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更新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数据维护、管理服务;为交通系统内部及相关外单位提供GIS数据处理服务,以充分满足日常数据处理、技术支持及各类事务性服务工作需求。 14.4技术服务的内容:完成年度福建省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更新维护;提供GIS技术支持,完成交通系统内部及相关外单位不定期、不定量的数据处理保障工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与应急处置中心 乙方: 金交恒通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8楼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厅综合大楼10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立
联系方法: 059187077022
联系方法: 1806516491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莎支行
账号: 账号: 20000030797000018480344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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