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石化公司化工四厂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49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留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金环010-693413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方石化公司化工四厂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东方石化公司化工四厂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石化化工四厂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已由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东方石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3年9月12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东方石化公司化工四厂土壤修复和风险管控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9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东方石化公司化工四厂地块总占地面积35.096万平方米,根据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该地块需开展治理修复方量为45883.27 m3其中:特征污染物污染土壤25883.27 m3,异味物质污染土壤20000 m3。污染因子包括:TPHs(C10- C40)、苯并[a]蒽、苯并[a]芘、甲醛、1,2,3-三氯丙烷、正丁醛、甲苯。针对以上污染物,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异位处置,并通过客土回填,实现场地土壤修复,确保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治理与修复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最终通过北京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及评审,并移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符合地块利用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以下业绩:
①土壤修复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
(注:土壤修复类项目业绩是指土壤污染修复、污染场地综合治理类业绩,不含农田修复、生态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相关业绩。)
②开挖深度>10米的工程项目。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3.1款中(1)、(2)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4)、(5)①、(6)项的基本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土壤修复类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施工负责人: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牵头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土壤修复类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土壤修复类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牵头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涉及开挖深度>10米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月12日 2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 20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文街12号院;
邮编:100121;
联系人:许留柱;
电话:67712255-3063;
电子邮箱:xulz.ys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214室;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
电话:010-69341331;
电子邮箱:douj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服务与HSE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魏家明 67712255-3067

电子邮箱

weijm.ys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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