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红岭路10号第53幢1602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法官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立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176874900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101510:00至20221016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户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梧州市红岭路10号第53幢1602房屋一套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梧州市红岭路10号第53幢1602房屋一套(海骏达花园)。

标的物详情:房屋所在长洲区海骏达花园小区,证书号为桂(2017)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84号,建筑面积235.83平方米,拍卖标的物所在建筑物为30层高电梯楼,房屋所在楼层为第16层,户型为5房3厅4阳台3卫,毛坯房,一梯一户,暂无人使用所处周边交通便利,小区环境良好。

本次拍卖不含其他可拆卸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等,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上述内容仅供参考,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了解咨询。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2101510:00至2022101610:00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950000元,保证金95000元,增价幅度1000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10001000元的整数倍),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辅拍公司)代为进行拍品推介,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请与上述公司进行联系集中看样时间,看样需要提前两天进行联系,请有意竞买者自行前往该标的物场所,联系电话:13877483431李经理、17687490026何女士(微信同号)。

*特别提示:该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按法律规定承担。房屋欠缴的物业、水、电、煤等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龙湖支行,子账户账号:6228401537048172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能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五日后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法院咨询电话:0774-3844052高法官

联系地址:梧州市西江三路12号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万立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687490026、1387748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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