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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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3-04-11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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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18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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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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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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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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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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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4-11 17: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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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1小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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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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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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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4-11 17: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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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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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澄清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WH12GC2023ZN949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通和世纪之光(二期)项目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项目编号:WH12GC2023ZN9492)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3.4条,现更改为
1.3.4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按月进度报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人合同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固定总价的90%;承包人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审核、审计并在双方签章确认定案后,承包人提交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100%。 |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2预付款修改为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款付款中同比例扣回。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3、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3.2 计量周期,(2)工程款支付节点:现更改为:
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按月进度报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人合同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至合同固定总价的90%;承包人提供完整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审核、审计并在双方签章确认定案后,承包人提交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100%。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7.7.1条,现更改为: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2 %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5、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同步修改。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招标人: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