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迎宾大道(高速口-紫帽高架桥 )、江夏丽景段绿地景观整治提升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5.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尤工0595-22105337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133585579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迎宾大道(高速口-紫帽高架桥)、江夏丽景段绿地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迎宾大道(高速口-紫帽高架桥)、江夏丽景段绿地景观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泉发改审[2023]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按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迎宾大道(高速口-紫帽高架桥)、江夏丽景段绿地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605.788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迎宾大道(高速口-紫帽高架桥)道路面积15000平方米,对道路绿地进行全面梳理及绿化景观提升;江夏丽景段绿地绿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现有黄土裸露改造为口袋公园,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605.788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0578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0日08时00分2023年09月04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采用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②或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③或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兰台路园林大厦6楼

邮  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22105337

传  真:/

联 系 人:尤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8幢303室

邮  编:362000

电子邮箱:2997813664@qq.com

电  话:13358557958

传  真:/

联 系 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 A 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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