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顾航188608862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南京分公司海外项目机具等询价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机具等FA00000104111),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91414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应无信用问题。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若有)。

6)其他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4)其他:    

3、 标的机具等  

4、 质量要求 参照国标

5、 需求数量规格及包装要求

5.1详见附件:报价表;

5.2产品包装方式及要求:

裸装、胶合板箱,由供方负责包装,包装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由于包装不合格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散失,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供方应根据产品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详见包装储运通用规定)。

1)胶合板箱:应符合GB/T 7284—2016《框架木箱》标准,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包装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如采用多层胶合板,其厚度不得小于9mm),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类似材料。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进行设计;包装箱内须用适当厚度的木方作米字形支撑,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非密封包装的大、中型包装箱两端应有金属通风窗。箱板、木材必须烘干,保持平、直、不变形。木箱的两个侧面必须刨光,以便刷制唛头和标志。

2)以裸装、捆装、框装方式包装的设备、容器、阀门、法兰、螺栓、配件、钢材(包括板材、管材和各种型材)、裸露的加工表面及所使用的铁质包装、框架、铁质打包带等必须采用防锈、防腐等适当的防护措施。

3)防护包装:除运输包装外,还需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以及运输和储存的气候、时间和环境等条件,对产品进行必要的防护包装。防护包装的种类:主要有防水、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大气侵蚀、局部防护等方式。须采用防水、防潮或防锈措施的设备不得采用裸装、捆装、框装的包装方式。以裸装、捆装、框装方式包装的设备、容器、阀门、法兰、螺栓、配件、钢材(包括板材、管材和各种型材)、裸露的加工表面及所使用的铁质包装、框架、铁质打包带等必须采用防锈、防腐等适当的防护措施。易受潮气侵蚀发生锈损和易受大气侵蚀发生的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真空密封包装处理后再装箱。对货物特别突出的部件,如阀门、闸、法兰及管道上的盲法兰,要注意保护。使用防水胶带、密封螺帽或用其他合适的密封材料,保护突出部位水密接缝。凡精密、易碎需防震的货物应采取防震包装和防护破损的措施。由于海上运输环节高温、高湿气候和复杂运输作业流程,所有设备、材料需要得到严格标准的包装和防护。供方必须保证产品从制造厂到施工作业现场露天储存12 个月整个储运过程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加以保护。由于包装缺陷或不充分包装导致货物损坏、灭失的责任以及由于不充分防护导致货物的任何责任都由供方承担。

5.3因产品供境外项目使用,包装应满足以下规定:

1)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检验检疫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质包装,必须实施热处理或熏蒸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

2)包装方式符合国际海运包装要求,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

3)每包装件的大小尽可能不少于1立方米,要设有吊点或便于铲车装卸;

4)每包装件必须喷涂包装储运标志(由需方另行提供),供应商应具有自己的编号,区别于其它厂家;

5)送货前在每包装件上贴上“进仓编号”,“进仓编号”另行提供。

5.4产品装箱资料要求:装箱单及产品资料应妥善包装(具体要求由需方另行提供)。

5.5供方应将产品及资料包装相关信息按照需方要求(表格由需方另行提供,须加盖公章确认)至少于发货前5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需方,包括但不限于:

1)总装箱单及包装内件明细表;

2)包装过程照片(产品照片、包装过程中产品摆放在包装件内照片、打包完毕后张贴包装储运标志的整体照片);

5.6、包装物由供方供应,需方回收。

5.7、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导致产品遭到损毁、灭失的,不论何时何地发现,供方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 预计供货时间于需方商定日期交付

7、 交货地点上海港装箱仓库;需方指定收获联系人。

8、 计量及验收方式检尺、按件清点随货携带出厂合格证、送货单  

9、 技术要求:按照附带图纸加工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供方汽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格含税、含货到工地的运杂等一切费用。

1)供方将产品发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2)需方负责仓库卸货。

3)供方承担产品装运及交付前产生的损毁灭失、安全环保及侵权等责任。

4)该合同标的物可按需方要求分批交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中标单价为实际结算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R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30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60日内全额付款。

13.4付款条件:需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 30天。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1%作为违约金。

14.2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5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并从供方货款中扣除5000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3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从供方货款中扣除5000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

14.4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4.5由于供方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赔偿。

14.6供方保证所供货物不属于或不含有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简称“橘皮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简称:国际危规)、IATA《危险品规则》中所载明的危险品(或上述文件虽未载明但被认定或嫌疑为危险品的新物质新材料)。若由于供方的货物包含上述成分材料,并在出口发运时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概由供方承担。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202491514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2024202491514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本次标的物为出口至海外项目物资,合同若通过第三方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最终以招标人项目要求确定),其第三方签订合同中有关事宜,招标人有权参与商定,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5 日内确定签订供货合同,如逾期可视为放弃此次中标机会。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30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南京分公司(辅材集采中心)

 址: 南京市栖霞区笆斗山笆斗东里2号机电分公司  

联系人:  顾航 (招标)

联系电话: 18860886229

 2024  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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