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港市西江科技产业城公寓小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8197.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b2020-g3-00002-dlfh
预算金额58197.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区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诗娜0775-43686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西江科技产业城公寓小区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已由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贵港市西江科技产业城公寓小区项目([备案]2019-450802-70-03-01719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福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GZB2020-G3-00002-DLFH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8609.867㎡(57.915亩)。为商住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45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000㎡,地下建筑面积约42000㎡。建设商业建筑、住宅公寓及小区内的基础配套设施。要求建筑密度35%;容积率2.53.0;绿地率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8%,并按要求设置配套用房及人防。

项目投资估算:58197.08万元

招标控制价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总投资区间值插入法计算方式=(566.8+(1054-566.8)/(40000-20000)*(37600-20000))*1.0*1.05=1045.32;初步设计阶段:招标控制价1045*0.55*50%=287.375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定额期限 30 日历天

合同签订后 2 天(日历天)内,出具项目总平图,总平图审批后 7 天(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建筑方案审批通过后 7 天(日历天)内完成绿色建筑方案、海绵城市方案设计,绿色建筑方案设计通过预审后, 14 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达到国家节能减排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符合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的要求。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外,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三年(备注:一般为三年),指2017年度、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且应提供近3个月(2020年1月-2020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 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有隶属关系(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在另一家企业有股份关联关系的两家或多家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5 20 00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6 9 9 00 ,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备注:不得超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且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9558832116000255345

(备注: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会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退还。(退保证金同时附上合同原件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及开户行许可证、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前往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内,规划总平图、设计方案文本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初步设计文件、绿色建筑专项方案及海绵城市专项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设计人提交相关请款材料、发票后10天内,发包人应付清全部服务费用。若因设计人因未能按时出具正式发票则发包人有权将付款期限顺延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haobiao.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和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9005/)、发布。

12.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4258140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福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贵港市 编:537100

人: 区伟

电话:0775-4250566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西江农场开发区A-06港宁小学东侧

编:537100

人:陈诗娜

电话:0775-4368688

真:0775-4368688

子邮箱:

2020 5 1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