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分2022-01-187-2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购买设备一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购买设备一批 | 妇科临床科室购买设备一批 | 不限 | 次 | 报价:914400(元) | 阿克苏海康尔斯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26-5号 | 91652922MA78X6820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购买设备一批 | 妇科电动检查床 | 江苏科凌 | 4 | 0 | KL-FS1,配置LED检查灯4个,电子 称1个,体重秤1台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购买设备一批 | 妇科检查床 | 江苏科凌 | 2 | 0 | KL-2C,每台配置蛇皮灯1个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购买设备一批 | B超仪 (全数字 彩色多普勒超声 诊 断仪) | 深圳迈瑞 | 1 | 0 | DC-80,配工作站1套,单晶体腹部 探头一把;阴超探头一把 (含穿刺架一套);腔内 容积探头一把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晓芬,柴振华,王建明,喻春,张明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16.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阿克苏市晶水路39号
联系方式:0997-2583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北京路城市一号A栋3101室
联系方式:1800997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彩霞
电 话:18009978088
附件信息:
187评标报告1.jpg187评标报告1.jpg
137.4K
187评标报告2.jpg187评标报告2.jpg
127.9K
187-临床设备招标文件(二次) .docx187-临床设备招标文件(二次) .docx
107.6K
企业申明函.jpg企业申明函.jpg
625.9K
附件下载: 187-临床设备招标文件(二次) .docx 187-临床设备招标文件(二次)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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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妇科临床科室购买设备一批(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妇科临床科室购买设备一批(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分2022-01-187-2 |
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安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招标内容:妇科临床科室购买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及参数) |
4 | 供货期限:20 日历天。 |
5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三)具有近六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有效的财务证明(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都可,提供财务报表的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
6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60 天 |
8 |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8 月 22 日 11:00 时(北京时间) |
9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10 | 开标日期:2022 年 08月 22日 11:0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 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13 | 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 CA 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 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 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
6、评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三份(U 盘或者光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
12 |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3 |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15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人 |
16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
17 | 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
18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 |
19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0 | 场地使用费:本项目需缴纳场地使用费。 |
21 | 付款方式:签订合时约定。 |
22 |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 |
投标。(投标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23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24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戒毒隔离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享受10%价格扣除。(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由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二)“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价格扣除。 |
25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
26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7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28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 |
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 须在开标 7 日前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 |
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 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阿克苏市塔北北路城市一号A栋3101室联系电话:18009978088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社保证明和完整的财务证明 |
2.2.1 | 资格性审查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禁止的其他情况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供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且合理的报价,没有漏项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的改动)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了目录及页码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注: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投标单位是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认证证书)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技术评分(70分)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度 | 30 | 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计30分。带★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得0分,不带★的技术参数,不满足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供应商不允许粘贴复制招标文中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完全提供厂家技术参数,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投标人参数缺失或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参数扣10分) |
技术评分(70分) | 供货方案 | 8 | 投标人投标人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供货,提供合理的供货方案,如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运输工具、专业安装调试人员的得5分,若承诺能提前供货的,每提前一天得1分,最多的3分,若投标人承诺的提前供货没有达到承诺期限供货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造成的后果。 |
技术评分(70分) | 培训计划 | 10 | 设备使用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含(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派专业人员在现场指导培训,内容详细全面得10分。专业人员通过视屏讲解指导培训,内容合理、有效得5分。仅通过电话指导参考使用说明无培训计划不得分。 |
技术评分(70分) | 售后维修、养护服务 | 10 | 1.由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含)人及以上)定期(一年3(不含)次以上)现场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操作指导的得10分;委托其他机构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的得8分。2.由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不含)人以下)定期(一年三次以下(含))现场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操作指导的得10分。委托其他机构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的得5分。3.无日常维修保养安排的不得分。 |
技术评分(70分) | 备品配件 | 6 | 三年内免费提供易损件配件得6分;二年内免费提供易损件配件得4分,有偿提供易损件配件得1分。(提供清单文件) |
优惠承诺 | 6 | 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延长1年加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配置数量 | 招标要求 | 质保 |
1 | 妇科电动检查床 | 4台 | 配置LED检查灯4个,电子称1个,体重秤1台, | ≧2年 |
2 | 妇科检查床 | 2台 | 每台配置蛇皮灯1个 | ≧2年 |
3 | B超仪(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配工作站1套,单晶体腹部探头一把;阴超探头一把(含穿刺架一套);腔内容积探头一把 | ≧2年 |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序号 | 使用单位全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姓名 | 单位 | 职称/身份 | 手机号码 | 备注 |
陶晓芬 |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 正式专家 | 13579373329 | 组长 |
柴振华 |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 正式专家 | 13579139887 | |
王建明 | 阿克苏地区社保局 | 正式专家 | 15899306767 | |
喻春 | 阿克苏市二校 | 正式专家 | 18997662616 | |
张明杰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 |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 | 采购人代表 | 13779745000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商务/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排序 | 最终得分排序 |
1 | 阿克苏海康尔斯商贸有限公司 | 914400元 | 66.6 | 30.0 | 96.6 | 1 |
2 | 新疆恒荣信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1010000元 | 53.6 | 27.16 | 80.76 | 2 |
3 | 阿克苏越合商贸有限公司 | 990000元 | 52.4 | 27.71 | 80.11 | 3 |
姓名 | 单位 | 职称/身份 | 手机号码 | 备注 |
陶晓芬 |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 正式专家 | 13579373329 | 组长 |
柴振华 | 阿克苏地区公安局 | 正式专家 | 13579139887 | |
王建明 | 阿克苏地区社保局 | 正式专家 | 15899306767 | |
喻春 | 阿克苏市二校 | 正式专家 | 18997662616 | |
张明杰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 |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 | 采购人代表 | 13779745000 |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 | 商务/技术得分 | 价格得分 | 最终得分排序 | 最终得分排序 |
1 | 阿克苏海康尔斯商贸有限公司 | 914400元 | 66.6 | 30.0 | 96.6 | 1 |
2 | 新疆恒荣信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1010000元 | 53.6 | 27.16 | 80.76 | 2 |
3 | 阿克苏越合商贸有限公司 | 990000元 | 52.4 | 27.71 | 80.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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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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