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入户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74.4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05
预算金额74.45万元
招标公司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牛犇19803728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俊涛135261102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入户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 录 林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05 | |||||||||||||||
2、项目名称: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入户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44,546.95元 | |||||||||||||||
最高限价:744546.9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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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建设地点: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 录 林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完成CA 注册(推荐使用IE浏览器);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0372-3387739。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推荐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林州市河顺镇行政路 | |||||||||||||||
联系人:牛犇 | |||||||||||||||
联系方式:198037280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林州市环保大厦2楼2008室 | |||||||||||||||
联系人:李俊涛 | |||||||||||||||
联系方式:1352611020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牛犇 | |||||||||||||||
联系方式:1980372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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