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32302080001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9
公告正文
[0]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32302080001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32302080001007001 | 标段名称 |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监理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 已经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3〕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监理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2.2工程规模: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①建设220kV主变2×90MVA,电压等级为220/10kV,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远景规模220kV主变4×90MVA,电压等级为220/10kV,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出线本期2回,远景不变;10kV出线本期60回,远景96回;本期在每台主变10kV母线侧装设2组6Mvar并联电容器,共4组6Mvar并联电容器,远景共8组6Mvar并联电容器。②与上述内容对应二次设备室、功能用房及相应的电气控制、测量、信号、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站用交直流电源、电缆敷设;站内过电压保护、全站接地、照明;调度通信。③与上述内容对应的土建部分:主控通信室、功能用房、屋内外配电装置;站区上下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火灾报警、进站道路。2.3招标范围及内容: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的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与该项目相关的各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等,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等。2.4监理服务期: 300日历天,具体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并配合至审计结束。2.5监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 55 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2.7其它: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3.10其它要求:(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3年08月?2024年0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分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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